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八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八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八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根据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一般在2-5万元之间。一般赔偿以下项目:
  
  (一)医疗费
  
  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另外需要说明两点:
  
  1、如对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万元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然,前提条件是对方车辆对事故负有责任。
  
  2、有的案件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或者一审终结后,还会继续产生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或保险公司承担。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在常州,一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55元每天计算,出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50元每天计算。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常州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七)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应当根据造成的伤残情况进行赔偿,一般要在伤员医疗救助完毕的情况下,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以及结果来进行确定赔偿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每个伤残等级的类型和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情况应当根据伤员的受伤部位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存款遗嘱有效期是怎样规定的《继承法》第25条和第
      存款遗嘱有效期是怎样规定的《继承法》第25条和第八条限定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


·湖南住宅土地使用期是多久?
      湖南住宅土地使用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


·抚养权与监护权有什么区别?
      抚养权与监护权有什么区别?要区分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夫妻......


·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多久
      1、普通时间。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延长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3、延长须报上级批准。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


·父母赠与婚后房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与婚后房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一、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工伤老板拿走出院手续
      一般医院还有存根,提供身份证,提出复制病例、诊断证明即可,然后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1、......


·押金利息应该归谁所有
      押金利息应该归谁所有一、押金利息应该归谁所有押金交与债权人,其所有权就从债务人或第三人处移转于债权人。因此,债权人对于自己所有物所生之孳息......


·上海外地人交社保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福利待遇,可以报销医疗、生育等费用。一般参加正规工作的人员都可参加,社保缴费的年限和参保地区会影响购房资格,连带影响人们......


·签订的买房合同有毁约期限吗?
      签订的买房合同有毁约期限吗没有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