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财产继承权第一继承人,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您可能在电视剧里经常能够看到豪门内部争夺财产的情节,也许在日常的生活中您也有看见过或者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您爱可能回有疑问到底财产继承权第一继承人是谁呢?财产的继承顺序又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财产继承权第一继承人,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继承权
  
  所谓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二、继承范围与继承顺序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基本特征中国继承的基本特征,具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如中《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27条规定配偶各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规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
  
  2、法定继承中对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方面的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变。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中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现在您都清楚了吧,所谓财产继承权指的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财产的一种形式。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财产继承权第一继承人应该是其子女、父母及配偶。如果不存在第一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当是其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均等的遗产份额。如果经过继承人协商后,也可以是不均等分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车祸致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车祸致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它的赔偿问题是按照受害者的受伤程度进行赔偿的,致残和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车祸致残......


·婚前的商铺租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商铺租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婚前的店铺,婚后所收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所收的租金,那么就属于婚前财产。依据《婚姻法》......


·最新公司法全文关于股东权利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公司法全文关于股东权利的规定有哪些?如果想自己成立公司的话,首先要了解公司分类和具体的设立流程。一般来说公司分为两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我国公民在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的时候虽然也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
      我国公民在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的时候虽然也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等各种税费,但是所谓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是需要卖方向国家......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现实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较好的对纠纷进行处理。这个过......


·合同的转让结合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合同的转让结合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1、同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民......


·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是多久?都需要哪些资料?
      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是多久?都需要哪些资料?对于私募基金,从国家证券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来说,虽然说只要公司只要注册资金达到要求就可以成立,但......


·公民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s后仰
      公民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s后仰收养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收养行为需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一、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的内容主要有......


·试用期完离职扣一半工资合法吗?
      试用期完离职扣一半工资合法吗?试用期完离职扣一半工资是不合法的,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医用卫生材料的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医用卫生材料的,触犯刑法的,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