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综上所述,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如果因为泄愤就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数额较大的,会达到犯罪立案标准。刑法上对此罪的处罚是拘役和有期徒刑。至于具体判多少年和损坏财物数额价值、违法按照情节相关。从各省的司法实践看,价值超过一万元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起诉离婚怎么交费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而此时通过公权力来解除婚姻关系的,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行,那通常起诉离婚怎么交费呢?我国相关法律中对起诉离......


·能够收押癌症病人吗
      法律中并没有拘留所拒收条例,只有《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


·小孩抚养费司法解释
      小孩抚养费司法解释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原判决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1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发生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色色,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


·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
      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随着消费观念的不断改变和经济模式的变化,贷款越来越被大众接受运用。但是办理贷款并不简单,因为涉及金额较多,所以银行及相......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是什么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是什么1.轻伤是界于重伤和轻微伤之间的一种伤害程度。因此,认定轻伤,一方面可以根据规定直接加以认定,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排除重......


·转继承与配偶共同继承可以吗?
      转继承与配偶共同继承可以吗?可以的;在明确了转继承的转移客体是被转继承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所有权,则被转继承人的配偶作为其合法继承人当然具有转......


·做伤情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伤情鉴定需要多少钱收费标准: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因病、非因......


·承诺部分还款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承诺部分还款是否中断诉讼时效?一、承诺部分还款是否中断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长沙县征地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长沙县征地补偿条例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按照《长沙市征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