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二、国有土地证过户费用到底需要多少?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2.5%,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此外都是零星费用。以上费用需要符合的条件1、房屋产权本已超过两年,如未到两年,加收一个5.5%的营业税,原则上由卖家承担。2、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0平。如果面积超过140平,(含140)契税交3%。3、房屋是普通商品房。如果是已购公房还要支付一个土地出让金。4、个人所得税目前没有强制收取,所以可以忽略不计。5、以上都是指有产权的房子,如果是使用权则不能贷款只能一次付,不用交契税等其他的费用,只需要支付过户费用。实际上,对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有可能是因为房屋的买卖,也有可能是房子的赠与。总之,每个人要结合变更土地使用证名称的原因准备相应的材料,到国土资源部门更改名字之前,双方应先确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已经完成了变更,并且,土地使用证上名称的变更也不是免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的规定是什么?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是多久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1、临时性贷款: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


·质押占有改定交付是否生效
      质押占有改定交付是否生效?无效,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


·出狱三年了罚金没交有什么后果?
      出狱三年了罚金没交有什么后果?罪犯在服刑期间未缴纳罚金的,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减刑、假释要从严控制,有可能会不予减刑、假释。积极执行财产......


·如果《劳动法》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赔偿吗?
      如果《劳动法》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赔偿吗一、《劳动法》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赔偿吗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


·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有哪些
      现实中,行为人持有毒品的行为,当毒品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由此可见我国对毒品的管控是多么的严格。那现实中,常见的非法持有......


·广州征地补偿新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广州征地补偿新办法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不得随意转让。征地补偿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得已需要征占......


·公证放弃继承份额的流程是什么?
      公证放弃继承份额的流程是什么一、公证放弃继承份额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


·小学生六年级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小学生六年级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


·新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条款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很多人都知道刑法但是关于刑法的司法解释,以及新的形式诉讼法所知极少。那么,新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目录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