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工伤死亡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是什么?

一、工伤死亡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是什么?
  
  1、用人单位/死亡员工家属准备材料,填写《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提交申请;
  
  2、养老保险窗口审查材料;
  
  3、养老保险窗口受理并核定待遇,开具《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决定。
  
  二、工亡家属领取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待遇享受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待遇享受人身份的公证文书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街道等一级组织出具的与因工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4、待遇享受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5、按项目参保从业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因工死亡人员工亡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7、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三、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综上所述,生产单位发生严重事故,会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发生。对于死亡的职工,家属可以为其申请工亡待遇。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家属可以自己或者找单位办理,到社保局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等批准后,赔偿款会支付到家属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前多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前多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一、离婚前多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第一,受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原告起诉之前,对方转移财产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


·刑法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登记机构按......


·一、汽车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汽车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保险单凭证。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


·商业秘密的概念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支票是重要的结算方式之一,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等等,但是支票最
      支票是重要的结算方式之一,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等等,但是支票最重要的作用是支票可以兑现,那么支票兑现金是什么呢?我们为持票人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要么是调解和好,要么是调解离婚,当然,也有可能是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此时又具体分为了判决不准离婚与判决准予......


·开发商交房要提供什么资料给业主
      开发商交房要提供什么资料给业主一、开发商交房要提供什么资料给业主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


·房屋质量问题起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
      房屋质量问题起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  房屋质量问题起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


·宠物店劳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宠物店劳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在不同企业当中,针对不同的工种,可能涉及到的用工形式都是不同的。换言之,同一家企业可能存在多种不同的用工形式。那么到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