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当我们驾驶机动车行驶在路上时

当我们驾驶机动车行驶在路上时,如果发生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或者任何能够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要去判别那一方为责任方或者谁要对此次事故占大多数的判定、还有就是被害一方对自己的经济损失进行申请赔偿的依据。这样就要有一份相关文件的存在来决定,这就是由道路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这份文件需要经过细致的研究才能给出;所以需要一段时间的编纂,那么按法规规定来说这份责任书应该在多长时间之内完成呢,下面就来解释一下。1、根据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部门通过在事故发生地的重新检测,实地考察后,应该在实地检测当日开始起算十天之内就要给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必须要进行的检测、判定的,要在检测、判定所发生的当天起算的五天里完成交通事故认定。根据另一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要对发生事故的人进行全方面的检查。车上是否有物品对于行驶造成影响的和对案发现场的实际状况进行检测、判定的应当在去现场调查之日起五天内让具有相关方面权威知识的人,在有权利和能力都能达到的机构进行检测和判定。2、检验和判定需要在二十天之内完成;如有正当理由不得不推迟时间的,必须要经过是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允许和授权才能的得到十天的一个加长。如果检测、判定还是超过了最多的时间,这样就必须要得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局管允许和授权。如果是交通部门无法由自身完成检测、鉴别的特殊事故,要向其他职能机关寻求合作,例如医务部门、法务部门等等。3、不需要检测、判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该在经过实地检验十天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测、判定的交通事故要在实地检验三十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可增加十天。要还是想增加就需要跟高部门审批同意。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在交管部门对于所受理案件完全掌握情况下,根据所受到的所有证明,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制作出来,用于判定所有责任方的责任占比。然后让当事人自行商议补偿方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这方可以在事故认定的两方人都认可的情况下,进行对于事故所造成损害的补偿,规定是要进行十天。要是被伤害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节的,或者是在十天之内没有确定补偿方案的,被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自身应有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高空坠物如何预防具体该怎么做
      高空坠物如何预防具体该怎么做现在高楼林立,越来越多多的高空抛物出现。可能有的时候你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发生,可能是楼层不太高或者是抛物没有那么......


·合同生效应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生效应具备什么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


·装饰工程质量最高等级是什么?
      装饰工程质量最高等级是什么?装饰工程是人们购买房屋之后首先就要完成的工作。装饰工程不仅要求工程具有很高的实用性,还要求工程的美观性,因此可......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哪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哪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夫妻离婚房子怎样去名字?
      有一些人在离婚时选择将房产变卖,二人再进行直接进行资金分配,但是大多数人还是选择进行分割,保留房产给一方。那么,如果这个房子按照离婚协议给了......


·发生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怎么办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各种各样的建筑,这些形形色色的建筑工程林立在城市间,而对于一个建筑工程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了。......


·肇事逃逸交强险如何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后而选择了肇事逃逸,不仅是对自己对受害者的不负责任,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如果肇事者事前交了强险,在他出......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当我们签订购销合同或者约定其他事宜时,都会约定一个付款时间以及方式,当付款时间已经到期而还......


·征地补偿彩钢棚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彩钢棚的补偿规定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政府在进行征地补偿发放地时候,往往是一个比较繁琐的工作。因为各家各户的问题都是不一样的。有时候,......


·陕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陕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陕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结合我省......


·要求我拿着借条让他拍照但没有出借行为借条是否有效
      要求我拿着借条让他拍照但没有出借行为借条是否有效?之恶有借条没有出借行为的借条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