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吗?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是产生雇佣关系,在劳动期间发生意外就是工伤。但要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二、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申请仲裁?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小企业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这样,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一样可以主张工伤认定。因为双方之间存在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在申请工伤认定之前,先去仲裁委员会做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等结果下来后再去劳动局做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法定性?
      为了更好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司法之间中,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很多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朋友,不知道司法鉴定是指什么......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都有哪些?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都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应......


·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盗窃犯罪其实也是有可能存在团伙犯罪的,而此时就要区分不同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身份作用了。不过不管是否构成团伙犯罪,就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来看......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工程质量责任人在规定中一般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建设工程的角度看,是整个工程的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成功策划和......


·2023年房屋拆迁政策有变化吗 棚户区改造会被叫停吗?
      房屋拆迁政策有变化吗?棚户区改造会被叫停吗?  1、无证房屋被拆迁也可得到补偿  很多农村被拆迁的房子都是很老的房屋,这些房屋由于年代久远,很多......


·撤诉中止诉讼时效后怎么办?
      撤诉中止诉讼时效后怎么办?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


·国外的商标被国内抢注是否会被撤销
      国外的商标被国内抢注是否会被撤销?一般不会,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


·醉驾吊销驾驶证没有事故的处罚是怎样的?
      醉驾吊销驾驶证没有事故的处罚是怎样的?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


·起诉离婚多少钱 离婚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即使此时一方具有过错,但也是不会剥夺其起诉离婚的权利。而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交纳一定的费用......


·一、买卖二手房有担保人怎么办?
      一、买卖二手房有担保人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