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试用期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决定辞退员工时,要补偿员工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实习了一个月、两个月或者六个月,只要公司辞退你,都应当赔偿你半个月的工资。试用期员工也是享受和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的。二、相关内容拓展《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到公司进行劳动时,在试用期时相关的当事人一旦被辞退,需要赔偿这类相关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符合我国的劳动法律要求,如不进行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诉讼,通过法律措施合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抑郁症怎么做司法鉴定?
      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之后,需要在掌握证据的情形之下,才能判处民主体承担刑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民事主体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形,故而在某民事......


·在我国吸毒违反的法律是什么
      关于吸毒的危害,您在影视剧或者是日常的普法栏目剧当中都有见到过。一旦接触毒品,那么吸毒给您带来的影响和身体上的伤害是非常触目惊心的。尽管如此......


·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日期是6月30号,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国家税务总局......


·盗墓没盗出来东西能判几年
      盗墓没盗出来东西能判几年?1、盗墓没盗出来东西有可能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


·行政不作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行政不作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有11种:1、宣布无效;2、撤销违法;3、重作行为;4、修正违法;5、履行职责;6、承认......


·合同诈骗罪辩护意见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合同诈骗罪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的构成要件不同1、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在主观上要有犯罪的故意,即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而......


·批准逮捕的机关是谁
      对于逮捕这种措施,法律规定分为了决定逮捕和批准逮捕两种。根据法律的规定,执行逮捕措施的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那么批准逮捕的机关一般是谁呢?我们一......


·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滁州市金盾司法鉴定机构的从事条件是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在很多的案件中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比如说工伤案件中,需要进行医疗鉴定,所以,司法鉴定在一个案件中起到举......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起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起诉状的写法是什么?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