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伤者误工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伤者误工费谁出?
  
  误工费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证据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三、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的交通安全设施原本就和机动车人均拥有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谨慎驾驶的同时都可能存在着诸多的交通安全隐患,加之很多人脑海当中根本就没有安全出行的意识,至此才让无数原本幸福的家庭因交通事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而误工费总不可能是由交管部门来承担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案件发展的过程中,其行为的实际实行时是否存在精神病,关系到该犯罪嫌疑人在后期的定罪量刑问题。如果存在精神......


·在我国一年劳动合同辞职怎么办理?
      在我国一年劳动合同辞职怎么办理?第一步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


·一、离婚时财产没有处理怎么办?
      一、离婚时财产没有处理怎么办?离婚时财产没有处理可以重新起诉或者协商解决,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


·私营企业主如何计算自己的工资?
      私营企业主如何计算自己的工资?工资是由企业给员工发放的一定数目的薪资,是每位职工生活的需求以及物质生活的保障。工薪待遇是每个上班族社会人士所......


·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情况,同居纠纷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


·用人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这种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有些单位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


·因过户无遗嘱房产继承流程是怎么样的?
      无遗嘱房产继承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


·一、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的规定是由主张一些诉讼请求的人员来进行举证的,和对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的破裂了......


·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
      我们说的调解离婚其实也就是进行司法调解,通常只有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最后才有可能被调解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调解离婚固然有自己的优点。......


·法律规定拘役是否是刑罚
      关于拘役是否是刑罚的问题,已经不止一个用户咨询我们了。其实要解答这个问题也不算太难,首先我们要知道我国的刑事处罚中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只要判......


·一、房屋租赁期未满不想租了租金退吗?
      一、房屋租赁期未满不想租了租金退吗?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确规定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