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持刀抢劫现场勘察包括什么内容?

持刀抢劫现场勘察包括什么内容?现场勘查包括实地勘查、调查访问和资料整理三个方面:实地勘查  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划定勘查范围(包括发生犯罪事件的地点和遗留有怀疑与犯罪事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处所)和确定勘查顺序。勘查可以沿着犯罪分子进出现场的路线进行,也可以由中心向外围或者由外围向中心进行,有时还可以分片分段进行,或者沿着地形、地物界线进行。确定勘查范围和勘查顺序后,应进行现场照相。先拍方位照片、全貌照片,然后随着勘查工作的开展,再拍中心照片和细目照片(见刑事照相)。实地勘查采取静的勘查和动的勘查两种方式。静的勘查是观察现场上由于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变化情况,观察各种物体和痕迹所处的位置、状态及其相互关系,但不得触及任何物体、痕迹或改变其位置。动的勘查是在不破坏痕迹的原则下,对怀疑与事件有关的痕迹或物品逐个进行勘验和检查,必要时可以翻转移动物品,也可以放在不同的光照角度下进行观察,或者采用各种技术方法进一步发现痕迹和细微物证,以研究各个痕迹形成的原因和各种物证的状态,以及它们与犯罪行为的关系。在动的勘查过程中,对有证据价值的痕迹、物品必须进行比例照相,并把痕迹、物品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拍摄下来。静的勘查和动的勘查是勘查每个或每一组痕迹、物品时互相联系的先后两个步骤,不是对整个现场进行勘查的两个截然分开的阶段。二、概述对发生犯罪事件的场所以及遗留有痕迹、物品的处所进行的勘验,包括当场对事主以及有关群众进行的调查访问。通过对犯罪现场的勘查,可以了解犯罪行为在客观环境中造成的种种变化,并据以对犯罪事件的有关情况作出初步判断,为侦查工作提供一定的客观依据。现场勘查是刑事案件侦查的起点和基础,是获取案件线索和证据的丰富源泉。犯罪行为的实施必然和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点、一定的人和物发生联系,所有这一切,都可能在犯罪现场上得到这样或那样的反映。在发生犯罪事件后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同时也是会对犯罪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在勘察时也会对实地勘查、调查访问和资料整理进行调查,那么在进行现场勘察时会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手段在特定空间领域内进行。现场勘察也是侦破案件以及收集犯罪证据的关键步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私营独资企业交什么税
      私营独资企业交什么税不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卖部,都需要缴税。但是由于税收政策不一样,因此大企业和小卖部在具体缴税的税种和事项上肯定也是有所区......


·离婚后还承担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


·怎样可以要回女孩的抚养权
      怎样可以要回女孩的抚养权,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以后,当事双方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孩子抚养权,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可以·......


·那个不受著作权保护2023
      那个不受著作权保护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


·怎么样算畏罪潜逃,会受到什么惩罚?
      一、怎么样算畏罪潜逃,会受到什么惩罚?犯罪后没有及时承担责任反而选择逃避或者逃跑的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畏罪潜逃。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潜逃......


·开设赌场罪累犯要如何判?
      看具体情况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劳动合同签了3年可以提前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3年可以提前辞职吗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


·谁承担租赁期间维修责任
      房屋租赁期间,很有可能出现房屋或屋内的设施需要进行维修的时候,那么此时应该由谁承担租赁期间维修责任呢?不少人觉得应该是由出租人承担,但实践中......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现在的医疗事故越来越多,也导致了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当医疗事故出现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就会依赖相应的法律规定......


·侦查机关不提请批捕公安部门应如何处理?
      一、侦查机关不提请批捕公安部门应如何处理?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吗?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出现以下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会判归女方:1、两周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