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个人借贷合同怎么写

人生在世,一旦遇到急事,总有向人借钱的需要。在古代又衍生出了遭难莫寻亲这样一些关于人性方面的至理名言,不过我相信任何名言都有它出现的原因,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借钱在任何时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亲戚也很难马上就把钱借给你。所以现在网络上应运而生的出现了一些高利贷,以变相的手法收取高额的利息费,甚至有的人因此倾家荡产,实在是害人不浅啊。不过这同时也反映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个人借贷合同,很多小伙伴由于当时急需用钱,并没有细看这款条目,从而上当受骗。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聊一下与个人借贷合同相关的法律方面的知识吧。希望读完这篇文章之后大家能有一个理性的思考。你知道怎样的个人借贷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1.首先必不可少的就是要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工作单位等等,在借款之前充分考量对方的实际偿还能力,以免自己以后得不偿失,在合同中注明借款的具体金额。注意一点,要同时写上大写金额。2.然后注明偿还的具体日期,具体到年月日。3.写清楚本金以及利息的计算方法,收取方法和期限,同时可以附带的约定还款采取哪种方式。4.最后还要借款人亲自确认签名,没有签名过的合同是根本没有法律效力的,这点大家都得注意。如果对方是有一定威望的领导或者是公司法人代表等,还可以加盖一些法律上承认的印章,更加保险的还可以打上指模。在一些电视剧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比较可怕的场景,那就是出借人模仿贷款人的笔迹在原来的合同上自己主观的增加了一些关于利息收取的内容。这种情况怎么办呢?1.其实我想说这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普遍存在着的,一些无良的高利贷者通常坑骗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意图通过这种惨无人道的手法把老人剩下的所有财产全部拿走,不过幸运的是笔者可以严肃的告诉大家,这在法律上是绝对无效的。2.还有就是在威迫利诱之下对贷款人,进行屈打成招式的逼签,这种情况下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因为这本来就不是贷款人的主观意愿。3.同时我们在制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在合同内容方面表达准确一些,切勿模棱两可,这对以后的诉讼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已申请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是什么
      已申请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心公民的基本权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很想知道政府相关的行为,因此我国法律......


·重婚罪民事赔偿金额是多少?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在婚内与他人结婚的话,就会构成重婚罪。按照规定,犯重婚罪的,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要对另一方进行民事赔偿。一、重婚罪民事赔......


·法律中单位行贿罪有多严重?
      一、法律中单位行贿罪有多严重?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


·鄂尔多斯征地补偿价格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地区的自然资源是非常的丰富的,但是在过去因为政府的监管不是特别的到位,所以也导致鄂尔多斯发生过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的事件。......


·一、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之后中介费需要退还吗?
      一、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之后中介费需要退还吗?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中介撮合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期间服务费......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自然月通知有哪些情形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自然月通知有哪些情形?(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义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


·从法律中的规定
      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如果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那就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不过就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我国的土地虽然是属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但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确定土地的使用权,继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都有哪些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以下三种: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以下三种:1、有坦白和悔罪情节不予起诉;2、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