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骑摩托车带人出事故怎么赔偿?

骑摩托车带人出事故怎么赔偿?
  
  一、骑摩托车带人出事故怎么赔偿?
  
  骑摩托车出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驾驶摩托车上路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摩托车本身的行驶证和牌照,没牌照和行驶证,罚款200元起。
  
  2、驾驶者的驾驶证,两轮摩托车为E照,三轮摩托车为D照,没驾照,罚款200-2000元,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3、交强险,没交强险,2倍保险金的罚款。以上三条任何一条没有达到,扣车。
  
  一般情况下,摩托车只允许搭载一个人,也就是说加上驾驶的人是两个人。驾驶两轮摩托车,若是超载,即使车主的证件齐全,而且也都佩戴头盔,就是单纯超载一人,交警也要处罚200元罚款,扣三分。这些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
  
  开摩托车载人出车祸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
  
  二、相关规定: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摩托车自从被划分到机动车的范畴之后就开始对摩托车的驾驶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如果是骑摩托车并且带有乘客的情况下出现的事故,那么出现事故也应该被算作是交通事故看责任的比例进行适当的分配,尤其是受害人的医药费等方面是赔偿的重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对方重婚可要求赔偿多少?
      对方重婚可要求赔偿多少?一、对方重婚可要求赔偿多少?如果无过错方请求赔偿,首先夫妻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


·房屋一直是近年来的民生热点问题,除了开发商的新楼盘,人民还可
      房屋一直是近年来的民生热点问题,除了开发商的新楼盘,人民还可以选择买卖二手房,当然了,二手房的买卖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交易利益,合同的签订意味着......


·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几条
      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几条一、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几条?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什么叫正当防卫行为?
      一、什么叫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行为,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他人或者本人的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遣受非法侵害,对非法侵害者予以必要反击的行为。对......


·干活在单位扭伤腰算工伤吗?
      干活在单位扭伤腰算工伤吗?一、干活在单位扭伤腰算工伤吗?扭伤腰如果是因为完成工作任务造成的,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公民私藏枪支判几年?
      公民私藏枪支判几年公民私藏枪支的,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如果要强制探视子女可以吗?
      子女一般都是父母的重心,当父母分开之后孩子归属于一方,另一方有责任承担一定的费用,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如果这一方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或抚养......


·故意伤害的诉讼时效期是多久
      故意伤害的诉讼时效期是多久一是故意伤害罪,这部分属刑事部分,其追诉期是二十年,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后,已知犯罪嫌疑人的,正在通缉之中,那么就没有......


·提前退休条件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每个职工都会有退休的那一天,有些人因为一些原因想要提前退休。那么职工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由的我们为您......


·年春运火车票预售时间是多久?
      年春运火车票预售时间是多久?一、春运火车票预售时间是多久?1、临客列车预售期:每年春运,铁路部门都会在热门方向加开临客。临客车票不受预售期控......


·刑事案子二审后还能抗诉吗
      一、刑事案子二审后还能抗诉吗?可以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