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伤认定:1.通常如果员工在受伤了之后会向当地的

工伤认定:1.通常如果员工在受伤了之后会向当地的工伤认定机构或者是专业的鉴定部门来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并且提交自己的材料,等待审查结果的通知,如果被认定工伤的话,就可以按照伤残等级来向工伤保险或者是自己的劳动单位申请一定的补偿或者是赔偿,不过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或者是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话,对于这种情况是按照非工伤来进行处理的。2.在上文所提到的这种情况之下,是没有办法认定为工伤的,那么此时也就不能启用工伤保险,当然由于劳动者还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受到的伤害,所以可以和公司协商给与一定其他的补助,但是是不可以走工伤保险的这个流程的。二、认定不了怎么办:除了自己本身就没有办法认定为工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自己提交了工伤申请鉴定之后鉴定出来的结果说自己不是工伤,但是对于这个结果,很多人是不可以接受的,那么如果对于这个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气的话,具体的措施应当是通过一下这种方式来进行维权。第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所以行政复议就是对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决定或者是处罚提出以一并且申请再次鉴定,如果想要申请的话,可以使用用人单位或者是受伤的职工本身来进行申请,申请复议的机关是作出工伤鉴定的上一级部门,一定是要上一级部门才可以,不可以使本期部门重新鉴定。行政复议的受理与否是在收到所提交材料的五天之内来作出回复的。第二,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如果想向劳动部门的上级部门来提起行政复议,但是没有结果,没有正当理由不进行受理的话,那么此时就可以向行政部门来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这种方式是较为极端,也是较为激烈的一种方式,因为这属于打官司的范围之内,所以一定要拿到自己受伤的证据,以及上一次行政部门给自己鉴定的结果来一起交给法院,让法院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2.如果工伤认定不下来的话,大概就可以通过上文所提到的这些种方式来给自己一个交代,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如果自己本身就不符合这个工伤的认定标准的话,只能进行协商,没有必要走诉讼这样的法定程序;如果自己明明是工伤,但是不给认定的话,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两种方式来维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诉讼时效中断天同律所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天同律所规定是什么?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分为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两大类,行政单位是国家各级政府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就是进行事业编制的单位。行政......


·一、吉林省劳动合同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吉林省劳动合同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吉林省劳动合同备案证明需要的材料有: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义务的规定是什么?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公司的股东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公司股东对外承担一些义务,并且在公司内部也想有一......


·诉讼时效中止是补还是6个月?
      诉讼时效中止是补还是6个月?诉讼时效中止,其本质是时效计算的暂停,等到法定的暂停情形消失后,继续开始计算。因此,并不是补6个月。可以理解为暂停了......


·监护人可以代立遗嘱吗?
      监护人可以代立遗嘱吗不可以。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所......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金内容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金内容的规定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基层法院有国家赔偿案件吗
      基层法院有国家赔偿案件吗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相关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


·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标准以及诈骗罪认定
      诈骗罪是一项严重的经济犯罪,我国对于诈骗罪所涉及到的金额做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诈骗金额的多少给予不同的定罪量刑。各省针对本省的实际情况结合刑法......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