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以孩子名义买房算二套房吗?

以孩子名义买房算二套房吗父母已经购买过房产,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的情况再购根据新的政策,未成年没有偿还能力,不能履行全部的法律责任,将未成年人划归到父母家庭的范围内。所以以家庭单位计算二套房的方式,再次贷款购买房子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二、二套房的计算标准如下1、父母已经有自己的房产,房产证上有成年子女的名,父母再为成年子女购房,房子算第二套;如果父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没有撑面子子女的名字,子女购买的房子算第一套。2、父母已经购买过房产,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的情况再购根据新的政策,未成年没有偿还能力,不能履行全部的法律责任,将未成年人划归到父母家庭的范围内。所以以家庭单位计算二套房的方式,再次贷款购买房子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按照过去的情况,只认定购房人是否有过贷款,只要第一次购买的那一套房没有使用贷款,再一次购买的房子就不算二套房。4、购房者有过全款购买住房,按照现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就算没有贷过款,但能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查到名下有房产的,在买的房子都算作二套房。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虽然已经出售现有住房,但是只要有过贷款记录,家庭单位没有房产,都算作二套房。6、婚前一方贷款购房,结婚后另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再次购买房产。银行贷款是会要求购房者出具相关证明,夫妻双方可能没有将户口放在一个户口本上,银行会要求出具户口本和婚姻情况证明,已经结婚的夫妻以家庭单位,不能以个人为单位,另一方再次购房也算二套房,买房是按二套房政策。7、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因为以前有很多夫妻办理假离婚来购买房产,为了打击这种炒房行为,即使离婚后判给一方,另一方在贷款购房也算是二套房,这些内容在国家征信系统都是可以查到的。8.购房者名义下有商业公寓,再次购买民用住宅。目前的政策,商业公寓不在购房民用住房的行列,商业住房的炒房属性不是很高,区别首套房主要是为了让刚需买到合适房子,打击炒房行为,所以这种情况属于首套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转继承之后代位继承的争议依据是什么?
      转继承之后代位继承的争议依据是什么?目前法律对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一般是支持当事人的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主张继承权利的......


·在我国规定的工伤鉴定交钱不?
      在我国规定的工伤鉴定交钱不?(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


·租赁关系中,承租人违约提前解除租赁关系,返还出租物,出租人能否主张违约金?
      1、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守约方可以按照约定......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夫妻双方及其姓名等基本信息,表明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现夫......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包括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包括什么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


·2023构成两个罪判缓刑吗?
      一、构成两个罪判缓刑吗犯两个罪名的犯罪分子能不能适用缓刑,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依法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


·汽车怎么会逆向行驶、会如何处罚?
      我们都知道不管机动力或非机动车都应该遵守交通法,靠右行驶,但是有的司机为了节约时间,靠左逆向行驶,那么汽车怎么会逆向行驶、会如何处罚?逆向行......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职工因公受伤处于治疗期时却面临劳动合同即将解除的问题,这无疑是雪上加霜的,那么在法律上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就让我们从劳动合同法,企业......


·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在农村,土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不管是转让土地,还是其它的情况都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重要性可想而知。然......


·一、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
      一、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是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