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能否执行?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能否执行?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二、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在出资人未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对于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民法院是否可对其股东应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予以强制执行,是司法实践中更为具体的现实问题。毫无疑问,司法的强制执行应建立在公司实际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基础之上,只有在公司享有对土地使用权的物权请求权时,人民法院才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该项土地强制执行。对于已办理土地登记过户但尚未交付土地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土地作为公司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用于公司债务的清偿;而对于虽已交付土地但未办理土地登记过户和既未交付土地亦未办理土地登记过户的情况,只有在作出要求出资人实际履行的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之后,才能据此对该项土地予以强制执行。如果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内容是替代履行而非实际履行,则不能直接对土地予以强制执行。只有在出资人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其替代履行义务时,才能对其拥有的一切财产,包括本应出资的土地予以强制执行。同时,上述对土地的强制执行,是在出资人未陷于破产状态的背景下进行的。如果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出资人破产的情况,则除了公司对该土地享有物权请求权、因而应将其从破产财产中予以别除的情况外,对土地的强制执行应予中止;同时,应将该土地并入破产财产,并按破产程序使公司与出资人的其他债权人一同按其债权的比例公平受偿。土地使用权在获得时就规定了自己获得的使用年限,故而在年限届满之后,该土地使用权很有可能会被收回,但通常土地使用权都是公民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的,故而收回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流程,否则土地被收回的主体,可以申请得到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故意毁坏财物次数的司法界定
      故意毁坏财物不存在次数的界定,只存在数额的确定。一般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


·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对无牌......


·父母宅基地是不是合法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民法典》规定: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


·工伤最多几天去做工伤认定
      工伤最多几天去做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现如今公路的修建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事情了,公路为老百姓的出行和国家的经济发展运输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公路在......


·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打架斗殴的情况很多,稍有不慎,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很明显,构成了犯罪的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根据我......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划分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划分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


·工程欠款违约金30%是否合法
      工程欠款违约金30%是否合法一、工程欠款违约金30%是否合法?工程欠款违约金30%是合法的,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


·退休人去世后抚恤金由谁来继承退休人去世后抚恤金由近亲属继承
      退休人去世后抚恤金由谁来继承退休人去世后抚恤金由近亲属继承,但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


·监护人解除协议是怎样的?
      监护人解除协议是怎样的?解除监护人先申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变更,之后提起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