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处罚主体包括那些?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在违法的情况是肯定有的,但是在没有违反法律但是违反我们国家的规定的情况也是必须要要有的,所以说行政处罚在我们生活当中发生的案例是有很多的。我们也需要对行政处罚进行了解。那么行政处罚主体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行政处罚实施的主体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
  
  对于行政处罚主体包括那些的问题我们国家是有着非常明确的相关规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有三种类型,对于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一般都是人,单位这几个主体。行政处罚对于我们大家来说是非常的贴近的,所以说我们一定要对行政处罚由相应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欠钱不还超过三年怎么办
      欠钱不还超过三年怎么办/三年主要是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


·离婚孩子探视权规定:
      离婚孩子探视权规定: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


·老公转移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
      老公转移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发现老公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会裁定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工资的多少比例?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工资的多少比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饮食服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合同模板都是可以拟写一个通用的
      饮食服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合同模板都是可以拟写一个通用的后,按照各种需要签订合同的时候的具体情况才进行一定的调整就可以。餐饮服务行业经常需......


·一、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办理住房贷款的事项不甚熟悉,以至跑了一趟又一趟,浪费了很多时间。为避免这种情况,......


·我国法律关于建筑工程索赔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关于建筑工程索赔规定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可......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个人等符合条件者可以对特定的土地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也就......


·孩子的监护人必须是父母吗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自然也是法定的监护人。但是孩子的监护人必须是父母吗,当父母双方去世或是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时候,难道孩子就没有监护......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办法是什么?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办法是什么?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不管是可以分割的著作权,还是不可分割的著作权,合作作者对整体的合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