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本来夫妻之间就应该和睦相亲相爱,然而有的夫妻却在结婚之后因为一些矛盾而最终走向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法律是有规定的,一般是按照孩子成长有利的标准来判决抚养权的,那么具体对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法律依据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判处抚养权,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话,一般是按照双方的经济条件进行判定,哪方对孩子成长有利就会判给哪方,也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一方有吸毒行为,将不会考虑将孩子判给他,这样也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原则来考虑的。以上就是对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的全部内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深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醉驾一直以来都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不同酒驾造成的影响程
      醉驾一直以来都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不同酒驾造成的影响程度不同所处罚的结果也就不一样。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这块也在一直努力做到更好。沈阳对醉......


·口头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口头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一、口头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口头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商标注册人提供的证据应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都?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都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特点都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


·疫情期间医疗纠纷防范,疫情期间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及其......


·企业职工退休后医保怎么缴纳
      企业职工退休后医保怎么缴纳对于职工退休后是否缴纳相应的医保需要分类进行讨论:1、集体收费项目,部分医疗金是直接从每个月直接打给退休人员个人医保......


·中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每个城市都有可能发生抢夺的行为,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安全,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实践中,不同的城市关于抢夺罪有不同的量刑标准。今天,......


·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一、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离婚协议书签订并离婚后还想争夺抚养权也是可以的,但是频繁变更......


·一、醉驾不成立可不可以以涉嫌危险驾驶立案?
      一、醉驾不成立可不可以以涉嫌危险驾驶立案?危险驾驶罪状有几条,醉驾是其中之一,还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


·工伤保险多少钱一份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