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程合同结算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合同结算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二、追讨欠款的途径分析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2、找追债公司帮助3、法律途径实际上,拖欠工程款的这种现象在建筑领域内是比较常见的,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的诉讼时效。可是,很多开发商可能以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各种各样的借口延迟支付工程款,和对方讨要工程款的方式要灵活应对,千万不能通过暴力的这种方法强行索要工程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最新网络诈骗案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网络诈骗案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以他人实施诈骗行为、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但是我......


·生产销售假药中假药的认定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中假药的认定是怎样的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


·一、员工退休前不能辞退?
      一、员工退休前不能辞退?是可以辞退的,但是要遵照辞退的法律流程,也就是提前三十日对要辞退的员工进行辞退说明,并且发放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一如......


·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
      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一、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手指骨折属于十级伤残,故意伤害致人手指骨折的会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夫妻是一种契约关系
      夫妻是一种契约关系,当初结为夫妻也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当在民政局领到红本本时,男女双方也就成了合法的夫妻,享有财产共享的权利,同......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


·为干涉婚姻非法拘禁该怎么处理
      现代社会中,婚姻都是自由的,父母虽然可以为子女的婚姻提供一些建议、参考,但却不能很强硬的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不过现实中,却有父母为干涉婚姻非......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南水北调一直是国家与民众非常关注的问题,有很多由此受益的民众会有很多疑问:“国家南水北调所占用的土地,其中......


·股东撤回出资的后果包括什么
      股东撤回出资是不能随意撤回投资的,否则就会有抽逃出资的后果,其后果有:1、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承担返还所抽逃出资,并支付按其抽逃出资的数额......


·法院笔迹鉴定费用一万多由谁支付?
      法院笔迹鉴定费用一万多由谁支付?一、法院笔迹鉴定费用一万多由谁支付?11、法院笔迹鉴定费用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