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酒驾缓刑节保证书怎么写

酒驾缓刑节保证书怎么写罪犯 :你因 罪,本院于 年 月 日作出 刑事判决书: 。该判决已于 年 月 日生效。现告知你必须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或看守所释放之日起七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刑监督;(二)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人民法院将作出裁定撤销缓刑:(一)人民法院已书面告知罪犯应当按时到执行地司法所报到,罪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脱离监管一个月以上的;(二)未经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脱离监管三上月以上的; (三)未按照社区矫正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不遵守关于会客等规定,经过三次教育仍然不改正的;(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罪犯签字:联系电话:鞍山市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二、缓刑不适用情况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于符合执行缓刑的罪犯,在进行缓刑期间应当自觉主动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罪犯在缓刑期间是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同样也会有相关的人身限制。法律的制定就是为更加规范社会行为和广大行为人的言行举止,只要遵纪守法,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就不会触犯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3倍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3倍赔偿的规定是什么?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


·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处罚新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1、交警主持调解,比较常见,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予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


·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怎么处罚?
      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怎么处罚?(一)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怎么处罚?胁从犯是那些本人不愿参加犯罪活动,但由于受到精神上的威胁,并迫于这种威胁而参加了犯......


·财产保险理赔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财产保险理赔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在社会经济市场中,存在着很多不同的险种,购买不同的险种需要支付的花销不同,相应的可以拿到的回报也是存在着差异......


·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
      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严格来说我国对房屋的使用年限是没有做出专门规定的,但对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就进行了要求,对应着也就是对房屋有使......


·学生打架拿刀吓人怎么处理?
      ?学生打架拿刀吓人怎么处理如果拿刀吓人,但是没有砍伤人就没有什么事,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砍伤了人就不只是吓唬吓唬人了,而是......


·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形包括哪些我国法律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可适用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


·提出刑事抗诉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提出刑事抗诉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


·刑事案件被二次退侦是好事吗?
      一、刑事案件被二次退侦是好事吗如果说是好事的话,那就是第一次证据不足,检察院不诉。如果说是坏事的话,退回补充侦查,让公安再补充,证据方面肯定......


·离婚时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有哪些
      离婚时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有哪些(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