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退休前能不能辞退员工?

一、退休前能不能辞退员工?
  
  退休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如果员工违反规定的话。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在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后,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如果涉及到劳动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不及时通知的代通知金。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批捕和起诉证据可以同时进行参考吗?
      一、批捕和起诉证据可以同时进行参考吗?批捕和起诉证据可以同时进行参考的。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不一定会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


·房地产合同模板是什么?
      房地产合同模板是什么样子的在我国,目前各房地产商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不过开发商不管要使用我国哪一块土地,都在国土资源局有着严格的审核和报......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一、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然后对于对方的部分进行折价补偿,离......


·订立的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
      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从而使受赠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


·办理辞退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严格来说,我国对商标的保护限于注册商标,而对于一般商标通常是给予很少的保护。实践中如果有人侵犯了他人的商......


·没有支付能力算恶意欠薪吗
      算。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


·法定丧假是几天2023年规定是什么?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职工在工作期间,有时候会因为家人去世而请假。按照规定,职工享有丧假待遇,这同产假、病假等共同构成了职工的福利待遇。对于请......


·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在正式工作前,我们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合同成立生效,我们与单位之间就形成劳动关系,这种关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劳动关系......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时所借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时所借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