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
  
  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如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就演变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债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人们在一开始的时候对婚姻生活当然也是寄予厚望的,可是,只有感情,不用智慧来经营自己的婚姻生活的话,夫妻两个人可能最后会以离婚的这种方法遗憾收场。更不幸的是,很多人会因为财产纠纷形同陌路,视如仇人。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有问题的,该维权的时候不能不管不顾导致丧失胜诉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没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二手房买卖中有很多房主并没有取得房产证,可是依然有人愿意买这房子,此时可能会寄希望于签订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那根据法律的规......


·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能否与涉密的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又约定解除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商业秘密是......


·借钱不还怎么开口要
      自己首先要弄清楚,是不是朋友将借钱这件事忘记了,有的朋友的记性是不太好的,先问问他的朋友,看看有没有借钱不还的习惯,得知不还的原因再进行解决......


·保险代理人劳动关系是否与保险公司构成
      在我国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处于平等地位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还有一种是在劳动关系确立之后,劳动者隶......


·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
      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一)对公司的影响1、股票股息的分派也分为两种,一叫转增股,另一个叫送股。这两种方式一......


·一、当月只上了几天班社保公司部分哪个承担?
      一、当月只上了几天班社保公司部分哪个承担?当月只上了几天班社保公司部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关系还在不交社保公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1、劳动者......


·民事诉讼中不配合鉴定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不配合鉴定怎么办?当今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多的人懂得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如今,民事诉讼随处可见。在诉讼中,......


·河北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谁都知道公款是绝对不允许被任何人私自挪用的,我们在经济上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司申请救助,但就算身为公司的股东也绝对没有任何的资格在财务部......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刑事案件中,根据能够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具体分为了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一般是由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直接向人......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要多少年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要多少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