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

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
  
  一、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二、判处拘役有没有案底
  
  拘役说的通俗点就是坐牢,这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所以被判拘役的人是会留案底的。
  
  三、拘役一般多长时间
  
  1、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
  
  2、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
  
  4、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5、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
  
  四、拘役怎样执行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在其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2、“法律文书”是指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自诉状的复印件、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
  
  3、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地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机关执行;
  
  4、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之日起1个月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公安机关在收到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应马上交付执行,执行机关应将罪犯及时收押,并通知罪犯家属;
  
  5、关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方式和执行场所,因犯罪性质、刑种、刑期及犯罪人的年龄不同而有所不同;
  
  6、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成年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
  
  7、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8、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9、对未成年犯应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10、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分押分管,按照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对罪犯进行改造;
  
  11、对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细致的计分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作为减刑、假释的基础依据,有效地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这制度类似西方的累进处遇制度。
  
  犯罪情节轻得一般会判拘役处理,拘役也是有假期得,参加劳动改造得也会进行发放工资,每个月也会有假期,不过拘役也是刑事犯罪,个人会留案底,有案底得人虽然不影响正常得生活,但是影响个人得前程,公职工作不可以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理由该如何写?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往往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想要续签合同,就要写申请。那你知道劳动合同续签申请理由该如......


·故意杀人案件犯罪中止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故意杀人案件犯罪中止的辩护词是怎样的根据《刑法》二十条之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


·海上保险诉讼时效中断如何理解?
      如何正确理解海商法诉讼时效中断在海商法中,有着区别与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之规定,即依照《海商法》第267条第1款规定,诉讼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


·福建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规定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即只能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但同时也规定了此罪并不属于职务犯罪。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企业在进入宣告破产程序后,此时需要对企业的破产财产作出一个界定,然后才能知道具体可以用于还债的财产有多少。那么实践......


·app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app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app软件著作权登记,首先应当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注明软件名称,版本号码,完成日期,原始和继......


·江西关于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江西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江西省征地土地补偿费仍划分为13个等级31个片区。一级土地补偿费65600元/亩,二级土地补偿费63500元/亩,三级土地补偿费6......


·私募基金募集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私募基金募集程序包括哪些环节?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募集主体资格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私......


·关于保险诈骗罪有哪些行为
      保险诈骗罪有哪些行为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


·一、离婚后丹阳人给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后丹阳人给多少抚养费?(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


·如何查询个人的社保账号?
      社保查询方法如下: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