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监事会可以提议临时股东会吗?

监事会可以提议临时股东会吗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公司法》第三十九条?【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二、哪此人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以上”应当包括本数。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等事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熟悉。当出现影响公司前途、股东重大权益、公司重大利益等问题,需要由股东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赋予董事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权。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负有公司监督职责,对于董事、经理等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等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情况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相应决定的,应当赋予其提议权上述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人员要求、比例限制,表明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并不是可以随时、随便就能够召开的会议。只有当公司需要作出重要决策,或者出现重大问题时,才能由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一般性、经常性的问题,可以在股东会的定期会议上解决。三、临时股东大会怎么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换言之,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是遵循“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这一顺序的,如果未能按照这一顺序,则属于程序违法,所作出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可以被法院撤销。综上所述,对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是对于一些公司亏损过大情况,或者公司的董事成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就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当然这个大会可以由董事会召开,对于有监事会的公司监事会也有权利召开临时股东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所需文书有哪些?
      民事诉讼所需文书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所需文书有哪些?1、委托律师的委托协议(包括原告、被告)2、授权委托书(包括原告、被告)3、民事起诉书4、民......


·一人同时两个劳动关系是否可以?
      一人同时两个劳动关系是否可以?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经原单位同意。在正常的情况下,一个劳动者一般只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有时劳动者同时......


·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是多久
      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是多久?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程序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越来越繁荣,大大小小的、各种各样的公司也越来越多。在一个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有些公司经过重组分立不断扩大或......


·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则有哪些?
      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则有哪些?一、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概念刑事诉讼证据与其他证据一样有其自身固有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能力是大陆法系证据理论......


·不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包括什么
      不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包括什么一、不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包括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


·父母过世留下的存款和房产是否要缴税?
      不用。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遗产税,继承银行里父母的存款,当然不用交税。但是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继......


·怎么处罚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理应遵循市场交易中自愿、公平原则。然而现实生活中,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


·打架被抓要拘留多久?
      需要看情况:1、若尚未构成犯罪,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进行治安拘留的话,最长不能超过15天,需要结合具体情节确定实际拘留的期限。2、涉嫌构成犯罪,......


·网络版权侵权该怎么承担责任
      网络版权侵权该怎么承担责任一、网络版权侵权该怎么承担责任网络版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需要注意的是......


·《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里面就包括了禁止条件
      《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里面就包括了禁止条件,此时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具有禁止结婚的条件,那么之后都是无法顺利领取到结婚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