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平时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污染事件被曝光的新闻,这个时

平时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污染事件被曝光的新闻,这个时候企业就应该承担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的内容有哪些,很多人对于这个概率是比较陌生的,那么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整理的内容来做一个了解。
  
  一、环境污染责任的定义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二、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1)作为和不作为;
  
  (2)包括生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污染。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
  
  (1)《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
  
  (2)《民法典》规定为“造成损害”。
  
  3、须有因果关系:
  
  (1)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
  
  (2)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
  
  四、环境污染责任承担: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
  
  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2、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1)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2)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五、环境污染责任方式:
  
  1、《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1)排除危害;
  
  (2)赔偿损失。
  
  2、《民法典》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六、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被侵权人过错;
  
  3、其他免责条件。
  
  七、环境污染责任的诉讼时效:
  
  1、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2、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八、环境污染责任的具体类型:
  
  1、转基因农产品污染侵权行为;
  
  2、水污染侵权行为;
  
  3、大气污染侵权行为;
  
  4、固体废弃物污染侵权行为;
  
  5、海洋污染侵权行为;
  
  6、能量污染侵权行为;
  
  7、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侵权行为;
  
  8、环境噪音污染侵权行为;
  
  9、生态损害责任。
  
  以上便是环境污染责任的内容。其中包括环境污染责任的定义、归责原则、构成要件、方式、诉讼时效和具体类型等。其中我们最熟悉的应该是环境污染责任的具体类型了,像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就属于这一概念。学习这些内容,有利于我们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维权意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拐卖儿童一般拐卖年龄是多少?
      拐卖儿童一般拐卖年龄是多少?一、拐卖儿童一般拐卖年龄是多少?刑法中拐卖儿童中的儿童年龄是不满14周岁的人,不满一周岁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6周......


·一般自书遗嘱要几个执行人
      一般自书遗嘱要几个执行人自书遗嘱不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在份数上没有要求,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继承人保管。二、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继承......


·夫妻债权债务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夫妻债权债务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


·婚内出轨生子抚养归属应当如何进行确定?
      婚内出轨生子抚养归属应当如何进行确定?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离婚的话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进行明确的规定,有的时候法......


·车辆剐蹭无责方误工费1
      车辆剐蹭无责方误工费1,在交通事故方面,如果没有人身损害有误工或者交通费用是否应当赔偿,无明确法律规定。从目前法律规定来看误工费只存在于人身损......


·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
      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一、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构成要件1、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


·故意伤害致轻微伤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致轻微伤怎么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


·公司注册资本多少有什么关系?
      公司在成立时是需要注册资金的。注册资金的多少决定的公司的大小。可还是有些人有疑问,公司注册资本多少有什么关系?在这里,我们就专门查阅资料,为你......


·一、在劳动合同能否规定辞职不发放工资?
      一、在劳动合同能否规定辞职不发放工资?劳动合同规定不能辞职是无效的约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或者按照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


·合同单方面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合同单方面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定标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河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河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