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 一、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
  
  一、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二、民事诉讼时效时间大概是多久?
  
  1、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2、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3、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
  
  4、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生活中有不少人都有一种趋利避害的心理,人们面对一些侵犯自己权利的事情能躲就躲,事态不严重就任凭当事人肆意妄为。甚至有些人是等到自己方便的时候才要开始主张合法的权益,且不说事隔久远本来就会导致难以确认实际情况,再者,司法维权本来就要在法定期间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哈尔滨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哈尔滨医患纠纷如何处理一、哈尔滨医患纠纷如何处理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食品安全对于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对于我们来说,食品的安全最终就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现......


·辞退入职时隐瞒怀孕的员工违法吗
      辞退入职时隐瞒怀孕的员工违法吗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一、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继子女收养公证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就可以直接办理。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


·竞业禁止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有的单位因为涉及到比较重要的技术秘密,就会要求了解这方面内容的员工能够做到保密义务,而同时也会与相关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合同,这也是出于对单位利......


·山东征地补偿规定青苗标准
      山东征地补偿规定青苗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


·征地拆迁律师:企业拆迁需要注意的重要四项
      征地拆迁律师:企业拆迁需要注意的重要四项  一、信息渠道准备  面临企业拆迁,我们必须做好随时能够了解拆迁的相关信息,包括拆迁方的信息和其他......


·一、监护人资格是可以依法改变的人民法院根据是什么?
      一、监护人资格是可以依法改变的人民法院根据是什么?《民法总则》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


·一、醉驾后可以考b照吗?
      一、醉驾后可以考b照吗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后你可重新申领C类以下驾驶证,A......


·国家赔偿听证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听证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一般应组织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听证。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侵权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