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多少?

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多少?
  
  一、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多少?
  
  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在我国的各个省市,几乎每天都有工程在修建,工程的修建一般都是为了满足人们居住,或者是工作的需要的,若是存在违约行为,难免会使得对方收到损失,故此需要支付违约金。
  
  二、工期延误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违约赔偿一般的计算公式为:ld=0.15c/t。ld为每个工作日的违约赔偿金,c为原始合同规定的总金额,t为原始合同规定的项目完工时间。这种方法的缺陷在于它是根据项目总成本,而不是业主实际遭受的预期损失额来计算违约赔偿金的。
  
  《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
  
  (1)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不可抗力;
  
  (7)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的事实,承包人如何履行催告义务?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发包人迟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承包人均有通知的义务。
  
  发包人、监理单位经常在签证单上签署“不同意追加费用”或“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有何良策?
  
  (1) 如果属于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承包人可以要求按照定额审价;
  
  (2) 如果是合同范围之外的工程,承包人需要保留发包人同意施工的凭证,然后结合其他签证据实结算;
  
  (3) 如果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在工程的关键线路上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及时收集并保管证据,包括使用照片、摄像等手段固定证据;
  
  (4)前述几种情况实际上都已进行索赔程序,承包人有一项工作必不可少,即在建设单位或建立单位签署“不同意追加费用”或“工期不予顺延”后面声明,承包人不同意或有异议,并将日期和时间签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之后;
  
  (5)承包人可以申请审价单位进行审价,也可以在竣工结算时提出追加,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解决。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对于工程的承包方来说,若是并非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的过程延误,其都是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的,但是若此时对方并没有收到损失,此时其可以提出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的请求,并且希望能与对方再次协商确定支付。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有什么要求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要求??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


·用人单位提前收取入职违约金是否合法?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如果劳动者违约的,应支付给用人单位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和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对于挪用公款,拒不归还的,将处以行政拘留,......


·一、离婚财产如何合法转移?
      一、离婚财产如何合法转移?首先,离婚财产转移针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不再限于存款、家具和首饰,而是转向多元化......


·一、最后公证遗嘱什么时候会丧失效力?
      一、最后公证遗嘱什么时候会丧失效力?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没有法定事由是不会失效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1、遗嘱内容侵......


·非法集资退赔办法是什么标准?
      非法集资是现在不少犯罪分子采用的犯罪手段之一,非法集资资金来源快,而且来源也广,在我国现如今刑法规定的非法集资犯罪有四种。非法集资按集资数额......


·公路桥梁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公路桥梁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公路桥梁工程是一项大工程,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发现这些工程项目。一般情况下公路桥梁工程都是以承包的形式进行开展。......


·结婚一年之内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结婚一年之内离婚财产怎样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


·小孩子烧伤残疾赔偿金怎么算了?
      小孩子烧伤残疾赔偿金怎么算了?一、小孩子烧伤残疾赔偿金怎么算了?小孩子烧伤残疾赔偿金需要根据医疗费用支出、必要的营养费等和家长的误工收入......


·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合资有限公司和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对于各位股东的权益必须要充分尊重。尤其是在最后进行分成的时候,由......


·非法经营罪400万判多久
      非法经营罪400万,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