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6.nj64.com 姜春律师
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土地使用权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对于购入的土地,在未确认土地使用用途时,应该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在改变土地使用途时,应该按其用途,将无形资产转出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如:房地产企业在购入土地未进行项目开发前,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待土地用于房地开发时,应将无形资产转入“开发成本--土地成本”科目中。原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核算:1、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2、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六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二、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概念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将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主要是为了方便会计记账,如果将来的这块土地证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话,会计就应该将无形资产转成开发成本,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到建筑工程的成本当中。不过,企业可以利用土地使用权贷款,会无形给企业带来其它附加收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
More>>
·支付宝的蚂蚁花呗借款多久还?
支付宝的蚂蚁花呗借款多久还?由于网络购物的快捷便利,各种网络付款方式也是层出不穷,为消费者带来多元的选择。现在比较受年轻人欢迎的一种支付方......
·当我们行走在道路上
当我们行走在道路上,有车主在开车过程中因为行驶错误对我们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必须根据交通事故医疗费与误工费协议赔付我们损失。那么按照交通事......
·信用卡诈骗罪会连累配偶吗
现在我国经济的发展还不错,如今每个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办理信用卡,而且信用卡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但是现在用卡给您带来便利的同时,很有可......
·离婚时有财产需要公证吗?
离婚时有财产需要公证吗?离婚时有财产并不一定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作假有什么后果?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作假有什么后果?一、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作假有什么后果?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
·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其实是有可能被减刑的,那么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之前法官宣判的期限少,这可以说是对罪犯是很有利的。但要想被减刑也不......
·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相关的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合伙企业是比较普遍的,对于合伙企业法人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分红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
·工伤认定中止后有郊期在法律上规定是多久?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的认定并不是由相关的部门主动的提起的,而是由当事人也就是发生工伤的人主动提出申请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工伤认定也会由于......
·担保公司法人法律责任都有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公司的种类大小什么的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于所有的公司来说都是有一个共同的地方的,那就是每一个公司都是有法人的。法人对公司是有法律......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开发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或者为了赶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开发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或者为了赶工期而忽视房屋质量,导致房屋质量问题频发。那么,对于购房者而言,遇到房屋质量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