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

一、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不正确的。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给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的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二、哪些情况下盗窃犯罪可以不用立案?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法律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综上所述,盗窃罪是常见的刑事犯罪,主要是盗取他人财物,即使是受害人没有报案,公安局掌握犯罪线索后,也要办理。等刑事侦查结束后,根据盗窃的数额及犯罪情节,法院做出审理。盗窃不是告诉才处理,如果是亲告罪,受害人自己不说,公安局也没有办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久 一、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
      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久一、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久?诈骗1500元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处理条件进行处罚。二、诈骗罪入刑要求网络诈骗多少金额我......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各种情形的处理
      在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租等条件都没有做出变更。那么,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以后生......


·怎么确定变更抚养费法律管辖法院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还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


·公司裁人补偿款要交税吗
      公司裁人补偿款要交税吗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入职就要签订劳动合同
      通常,我们在进入一家新的企业上班都会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限,在试用期间,很多企业在不会因员工入职就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往往都是在转正后再签订合同......


·怎样改名字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怎样改名字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怎样改名字及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


·房屋质量鉴定找什么机构?
      要是怀疑自己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话,为了能够得出有效的结论,然后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此时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那么房屋质量鉴定找什么......


·对保险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


·民事案子涉嫌刑事犯罪的中止情况都有什么?
      民事案子涉嫌刑事犯罪的中止情况都有什么?一、民事案子涉嫌刑事犯罪的中止情况都有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选择去别的城市发展,但是因为各大城市房价太高,自身支付不起。他们通常会选择租房,然后在当地工作。那么在租房的时候就需要房东签订房屋......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