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模板吗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模板吗?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钢材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
   一、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钢材:
  以上数量以实际送到工地并经乙方签收为准,如市场价格有大的变化,以上价格以乙方通知甲方前30日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予以调整,并经甲乙双方认可。
   二、质量要求及标准:按国家标准GB175-2007的规定生产和验收,并达到钢材检测合格标准,每吨钢材附甲方产品检测报告,并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定期质量报告,甲方提供的钢材如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费用承担及乙方签收人:由乙方提前 壹天通知甲方供货,甲方代办运输到乙方所属工地的运输费由乙 方承担,下车费乙方承担;乙方指定由乙方书面通知指定人员签收确认的数量结算。
   四、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进行货款结算;
  1、先款后货:甲方根据乙方所支付的货款并按乙方要求组织供,甲方承诺乙方先款后货的,所付货款部分产品的价格实行市场涨价不涨,跌价按随行就市照跌的原则结算。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付定金拾万元,余款在货到之后一次性付清货款给甲方。 五、甲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满足乙方需求时(因甲方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或电网检修、限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以单方终止履行合同。
  六、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按时向甲方结付货款,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时,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停止供货,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履行合同。
  七、乙方所需用的钢材全部由甲方提供,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未发生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原则上不得采购其它工厂或经销商供应的钢材材料,否则视乙方违约。
   八、违约责任:甲、方双方都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条款,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别行协商补充条款。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得理;协商不成时,则 贵州省六盘水市
  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十、其它约定事项:本事同约定交付的钢材产品仅限乙方自身施工项目使用,不得外调经销。
  十一、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为乙方供钢完毕并结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甲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水泥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水泥购销的当事双方应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建立长期合作的友好诚信关系,履行自己应尽的主要责任。签订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时还要注意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赠与房屋需要赠与合同吗
      赠与房屋需要赠与合同吗?一、赠与房屋需不需要签署合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包括哪些?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的各个地方都有许多比较规模大的公司,对于这些公司来说,是需要承担着一定的责任的,比如说存在着刑事方面的责任以及民事方面......


·逮捕变更监视居住是否有可能
      一、逮捕变更监视居住是否有可能?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只要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就可以办理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


·进行股权出质要哪些证件
      进行股权出质要哪些证件我国法律规定权利可以进行质押,而股权作为权利当中的一种,理所当然的可以出质。但在将股权出质的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


·一、酒驾出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一、酒驾出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赔偿吗?因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且酒驾会处以罚款和拘留的处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税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税吗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税的。如果是离异住房分割时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而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若尚未进入到审判阶段,那么此时对行为人都是称为犯罪嫌疑人的。此时,即使作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也是享有一定的权利的。那具体......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有些村民对于国家的土地使用证的这种证件的想法太过于单纯了,比如说,双方私下商量着将自家土地当中的一部分面积过户......


·是否有补偿
      是否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


·居间合同怎么签 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
      居间合同怎么签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一、居间合同怎么签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居间合同》的签订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1、中介在买卖双......


·一、二胎放开后现在还要社会抚养费吗?
      一、二胎放开后现在还要社会抚养费吗?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是要缴纳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