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意思?合同满足什么条件才会生效? 一、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否则,即使具备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该款规定主要体现了国家对合同自由的适度干预或者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二、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口头协议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口头协议属于诺成合同,效力很低。如果协议双方当事人都信守承诺,那么合同就可以顺利履行,如果有一方反悔或不遵守约定,那么就可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1、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2、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3、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4、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
  5、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协议的: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合同生效的要件主要就是上述四种,详细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如果规定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而此时采取的是口头方式的话,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意思?它是合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依据,一旦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那么当时就会面临着损失,当事人签订合同一定要注意合同有效的法律要件,所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要件,这就需要提供的专业律师为您把关合同的有效法律要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我国民间非法集资怎么解决
      在社会生活当中,其实像非法集资的这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破坏了金融市场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尤其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往往被骗的当事人血......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完成之......


·买房住房公积金夫妻共同财产吗?
      买房住房公积金夫妻共同财产吗?买房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处理?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处理?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


·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 ?
      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一、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有12类,分别是: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签订劳动合同到期离职需要提前多久向单位提出?
      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入职后,应该同用人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三年或者五年续签一次。有些情况是,等......


·合同中的惩罚性赔偿如何计算?
      合同中的惩罚性赔偿如何计算?一、合同中的惩罚性赔偿如何计算?计算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法上对合同的签订是有明确流程规定的,尤其是租赁合同还涉及到租赁物品使用损害赔偿等......


·在我国偷手机被逮到怎么判
      在我国偷手机被逮到怎么判偷手机被逮到怎么判偷手机一般会被处六个月一下的拘役。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


·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
      有的员工需要在双休日的时候到外地出差,此时毕竟也是耽误了员工自己的休息时间的,因此有的人就认为若在双休日安排出差的,就应该算是加班。那么从法......


·欠钱不还了怎么办,怎么起诉?
      欠钱不还了怎么办?1.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