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我们在进行解决民事纠纷的时候,是有很多方式的,如果采取调解的方式,双方调解成功之后需要签订调解书。那么,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一、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调解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一)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二)结束诉讼的效力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法院生效判决书一样,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对法院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有异议,也不能提起上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并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所以对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于是就发生强制执行问题。依照法律规定,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判决书一样吗《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条款说明调解的效力与判决书的效力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力。民事调解书也是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主持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而在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之后就会生效,并不会基于当事人的签字而生效。一旦生效,意味着调解书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其实与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未办理房产证能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是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产权登记制度......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多少一平方?
      国家现在正在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也为了让更多城市进行城市化,所以很多城和农村现在都有在征地,那么征地政府是会进行一定的补偿的,那么政府征收土......


·被他人故意伤害赔偿有哪些
      被他人故意伤害赔偿有哪些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在诉......


·反担保抵押期限多长时间
      反担保抵押期限多长时间一般来说,反担保抵押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适用,期限为六个月。《民法典》(2021年1月......


·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续展吗
      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续展吗?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办理续展登记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


·协议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对于已经有孩子的夫妻而言,他们离婚后将面临的问题除了财产归属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而一方在获得孩子抚养权后,若是将来发生了不能再继续抚养孩......


·一般生产事故是指造成几人以下死亡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


·和别人婚外情生子是重婚吗
      和别人婚外情生子是重婚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


·房产评估有效期延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产评估有效期延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房地产评估价,在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的第二十六......


·合并审理的条件有什么
      合并审理的条件有: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之诉。每个独立之诉包含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强拿硬要是属于寻衅滋事罪的一种,如果强拿硬要的数目达到一定的标准,是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