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个体工商户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怎么算?

一、个体工商户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怎么算?个体经营户在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按下列方法计算:个体经营户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最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最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按当地相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扩展资料: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在平时的经营中都是不固定地每个月收入一定数额的钱财的,所以这些公民在遭遇了事故之后向对方索要的误工费在计算中可能就会出现很大的歧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是受到经济伤害的公民能够拿出证据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误工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老婆出轨还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老婆出轨还要起诉离婚怎么办1、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


·被扶养人生活费属于残疾赔偿金范围吗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属于残疾赔偿金范围吗?1、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属于残疾赔偿金范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


·如何界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怎么区分
      按照结婚时间点来区分夫妻财产的,在结婚之前的财产叫做婚前财产,而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所获得的财产,那么一般就是婚后财产了。实践中,该如何界定婚......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拍卖物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拍卖物吗?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是一种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拍卖行为,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买卖行为......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归属权是谁?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归属权是谁?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


·人防工程分项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人防工程一般具有
      人防工程分项包括哪些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人防工程一般具有八个分项工程。对于这八项分项工程,一定要制作、保留好相关资料,以便通过验收检查。但......


·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可能对于我国刑法方面知识不太了解的人会认为单位犯罪,实际上就是单位里面的员工,也就是自然人和单位一起共同犯罪,但是实际上我国关于共同犯罪的理......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理赔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理赔一、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


·打架斗殴调解书反悔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吗?
      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民事纠纷时往往会通过公安机关进行调解,但经常会有当事人在调解后又反悔的情况。那么,打架斗殴调解书反悔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吗......


·破产必须达到的条件包括什么
      破产必须达到的条件包括什么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


·根据新婚姻法性义务在我国是否存在?
      婚姻法对于跟婚姻有关的一些具体事项都做出了充分的规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婚姻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婚姻法中都能够查到,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