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接受移送管辖的法院无管辖权怎么办?

接受移送管辖的法院无管辖权怎么办??接受移送管辖的法院发现自己并没有无管辖权时需要将案件再退还给原来审理的法院,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可以将案件移送管辖,受移送的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二、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我国各地的司法资源有限,故此有了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并且若是不规定此管辖权范围,那么可能会导致很多异地案件的审理,此时不仅是当事人会很麻烦,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也是会由于证据的收集不便,而可能会导致不能在限定的期限内审结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外资企业设立必须有几个股东
      外资企业设立必须有几个股东不强制股东的数量。注册一个公司,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当时人的具体情况而定。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可以吗?
      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可以吗?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是可以的,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


·医患纠纷调解和司法诉讼区别是什么?
      医患纠纷调解和司法诉讼区别是什么?一、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


·刑法集资诈骗罪法律条文
      对于集资诈骗不管是否将构成犯罪,其实诈骗的行为都将会扰乱我国的金融秩序,扰乱我国社会的安定。依据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集资诈骗涉及的金额......


·一、离婚了如果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离婚了如果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抚养义务是不能放弃的。(一)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


·如何指定监护人?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争议,那就是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很多人因为不了解“如何指定监护人?”这方面的知识,导致闹出很多笑话,同时也给法......


·从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构成上来看,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
      从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构成上来看,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是由于过失而无意中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则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当......


·小企业融资有哪些
      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目前,中小企业已经迅猛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心。不过,在我国现在这种市场经济较为充裕的现状中,由于中小企业的自身特......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否定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否定吗?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是不能否定的,但是可以通过申请再次认定的方式进行分析判断。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证......


·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


·梅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抢夺罪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公然的进行抢夺,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而在抢夺罪判刑的过程中会根据罪行的轻重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