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协议管辖的范围是怎样的

协议管辖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协议管辖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
  
  (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专属管辖是按照诉讼标的的特殊性所确定的管辖,具有强制性,因此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
  
  (三)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由于《民事诉讼法》第34条要求协议管辖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约定无效。
  
  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
  
  2015年2月4日开始实行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这也就意味着,现行司法解释并不强制要求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之外达成的管辖协议。
  
  (四)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
  
  现行《民事诉讼法》第34条改变了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将协议管辖的范围由“合同”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也可以适用协议管辖,但仍然不允许与人身密切联系的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等案件适用协议管辖。
  
  二、协议管辖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纠纷的发生很多时候都是始料不及的,出于当事人的考虑肯定是不想发生什么纠纷,这样可能会对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有些时候却也不得不提前做好准备,比如要是之后产生了争议,需要起诉到法院的话,那应该去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候其实就可以做出相应的约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一般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的抚......


·节约集约用地的含义有哪些?
      节约集约用地的含义有哪些?一、节约集约用地的含义有哪些?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想方设法地不占或......


·残疾赔偿金起算日期是多久
      残疾赔偿金起算日期是多久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盗窃罪和诈骗罪都是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物的犯罪,而在具体的犯罪手法上面其实也是有一定交叉的,因此也就导致部分人其实并不能准确区分盗窃罪和诈骗罪......


·抢劫罪条文种类具体有哪些?
      抢劫罪在生活中很不陌生,入室抢劫事件频发,手段也是千奇百怪防不胜防,就算是越来越先进的防盗门,也从未能真正意义上减少抢劫罪的犯罪率。那么,在......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如何书写?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如何书写?一、刑事辩护委托合同如何书写?()律刑字第号委托人因被告人涉嫌一案,特委托律师事物所律师出庭辩护,现经双方协......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书证    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


·诈赌严重吗
      诈赌情节严重或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会被判刑,属于诈骗罪。根据2010年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标无效提异议,我该怎么办?
      商标无效提异议,我该怎么办?被提异议就是您的商标在最后三个月公告期的时候,他人对您的商标有异议存在的,提交证明资料到国家商标局,如果对方提供的......


·夫妻结婚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夫妻结婚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


·什么是法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法律上有一个词语叫做赡养,很多人就问过究竟什么是法定赡养人?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当父母年老之后,子女就需要对父母进行赡养,这时子女就是法定的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