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财产。
  
  二、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只要具备法定情形,当事人均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被隐匿或者转移的,可直接请求分割财产;共同财产被变卖,如果变卖行为有效则只能请求分割变卖所得价金,若变卖行为无效,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被毁损的仅能请求支付赔偿金、伪造债务的,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四、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一: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能协商处理的,按协议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三: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有的夫妻因为结婚时间尚短,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共同财产,于是在离婚的时候,其实也就没有必要对财产作出专门的处理。但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为避免之后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建议最好还是写清楚,双方是因为不存在共同财产,所以没有作出相应的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国哪部法律最先明确了洗钱罪的罪名和定罪?
      很多行业都会有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通过洗钱可以将这些钱在形式上转化为合法收入,由此可见洗钱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既然洗钱是非法行为,在法律上......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有哪些1.返工处理即推倒重来,重新施工或更换零部件,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2.返修处理即经过适当的加固补强、修复缺......


·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承担赔付的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


·
      一,退休人员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是否可以获得误工费是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减少的收入而定,如果退休后没有其它的从业收入,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侵权人不承......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专利权出资么?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有非常多的公司,对于公司我们您多并不陌生。对于专利权我们您也非常的关注。专利权是受到我们国家法律保护的,对于公司法规定股东可......


·企业人才派遣是什么意思?
      相信很多在校大学生在面临毕业时,会遇到一个问题——人才派遣,而且很多企业也会在招揽人才时遇到同样的问题,那么企业人才派遣是什么意思?相关服务......


·再婚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要如何分割
      关于再婚财产,由于之前当事人有过一段婚姻,可能在财产分割上面已经吃过亏,因此要是再婚又离婚的话,此时对财产的分割可能就会十二万分的小心了。那......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实践中,我们做任何事都不可能尽如人意,就好比人们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想碰上纠纷,但这些纠纷却时常出现。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只要人们了解了这些纠......


·假释向哪个法院提出建议
      一、假释向哪个法院提出建议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


·按照规定惠州社保补缴多少年?
      按照规定惠州社保补缴多少年?单位补交的话,好多年都可以,但是必须要单位该年的一些证明,比如资产负债表,工资表,利润表,还有劳务合同等,个人补......


·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什么公司经营范围是法律所允许的一家公司可以涉及的业务范围,每一家公司在注册之初都需要自行填写公司经营范围,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