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犯罪构成必须备具的要件是什么?

犯罪构成必须备具的要件是什么?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客体要件是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侵犯的社会关系。客观要件是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对象。主体要件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本身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必须是实施了危害行为的人,并且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要件是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一般有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二、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是什么?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是指不是每一个犯罪构成而是部分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例如,一般的犯罪对犯罪主体只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能成立,但刑法上有一些犯罪则要求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行为人还必须具备某种特殊的身份才能成立。如渎职犯罪的主体必须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又如,犯罪的时间、地点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但有一些特定的犯罪以一定的时间、地点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如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犯罪,刑法规定必须是在禁渔区、禁渔期、禁猎区、禁猎期这些特定的时间地点实施才能构成。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盗窃罪不同于诈骗罪、故意杀人罪不同于故意伤害罪,就在于他们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要件。例如故意杀人罪,必须具备侵害人的生命权、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这些具体的构成要件才能构成。综上所述,不同的刑事犯罪对应的具备要件不同,但是犯罪的共同要件都有几方面,检察院在写公诉书的时候,会从犯罪主体、客观表现及侵害对象等方面判定适用的罪名。我国对犯罪要件规定是四要件,如果缺失或者要件不全就不能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定期店面租赁合同违约处罚包括什么?
      一、定期店面租赁合同违约处罚包括什么?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


·死缓不予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是什么?
      一、死缓不予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是什么?死缓不予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有哪些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


·我国所规定的诽谤罪如何赔偿?
      一、诽谤罪怎么赔偿赔偿涉及到民事问题,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根据精神受到损失的情况来确定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


·诈骗1000万要判几年
      我国刑法中对诈骗相关规定的罪名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对于诈骗刑事案件,诈骗50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各省、自......


·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做事情的时候只有将每一步都做好,最终才能顺利的完成该事情,而这个道理在个人借款活动中同样适用,如果您想避免个人债务纠纷,就要将......


·孩子监护人填前妻还是后妈
      孩子监护人填前妻还是后妈孩子与后妈存在亲属关系是基于父亲与后妈存在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后妈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是不能作为监护人的,应......


·租房子不租了押金退吗
      租房子不租了押金退吗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


·一、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财产分配的依据是什么?
      一、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财产分配的依据是什么?(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


·合同纠纷如何用仲裁、诉讼处理?
      一般地说,仲裁解决纠纷的优点在于仲裁庭常常包括房产行业的知名专家,他们更了解该行业的各种习惯,甚至可能相当深入地了解纠纷的技术经济细节,其缺......


·对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是有很多的
      对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方面对员工进行解除,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