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绑架他人又故意杀人论什么罪?

绑架他人又故意杀人论什么罪?绑架他人又故意杀人会被认定为是绑架罪或者是故意伤人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绑架罪中又故意杀人是数罪并罚吗根据《刑法》第239条第2款的规定,绑架行为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只能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但不是所有绑架犯罪中的杀人行为都不能另外定罪,有些情况要另当别论:1.行为人先杀害了被害人,然后谎称被害人还活着,以释放被害人为条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或提出其它不法要求。此时不能定绑架罪,而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区别就在于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由于被害人已死亡,行为人并没有控制真正意义上的“人质”,他的行为不能算是绑架行为。他以被害人的生命安全威胁第三人交出财产,是一种敲诈勒索的行为。这和行为人实施绑架后,在勒索的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后隐瞒真相是不同的。行为的先前的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其后的敲诈勒索行为应实行并罚。2.行为人在释放人质后,又担心人质认出自己或向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而杀害人质以灭口的,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这种情形下,杀人行为发生在绑架犯罪行为结束之后,和人质被释放或解救前将人质杀害的行为不同,它不属于《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的范围之内。此时的绑架行为和故意杀人行为是相互独立的,应数罪并罚,对绑架罪的量刑适用绑架罪基本构成的法定刑。在司法实践中,若是他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又故意杀害了他人,此时一般会按照绑架罪的加重处罚情形来判处刑罚。此种情形由于犯罪情节比较严重,故此其即使能够提供足够的质保金,也是不能被取保的。若是故意杀人既遂,此时侵权者可能会被直接判处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终案件什么意思
      “民终案件即民事案件最终判决,也就是终审判决。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为方便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对受理案件......


·发生骨折的是脚趾工伤鉴定标准怎么规定的?
      人的身体大部分是由水、骨头、皮肤等组成的。当这些组织和器官良好运作的时候,人的精神状态和身体情况就会优化。而当其中一个地方发生问题,就会影响......


·信用卡疫情严重能延后吗?
      信用卡疫情严重能延后吗?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由银行审查后批准的人员才可以获得延后处理的权益。根据银保监会的通知,只有以下四类人员可以合理延期支付......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多久,合同一般多久成立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多久,合同一般多久成立一、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多久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


·新刑法对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刑法中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


·可以在杭州社保补缴买房吗?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是现代社会中人们所必备的一种保险,购买这种保险可以在很多方面比较便利。但是,缴纳社保必须是连续不能中断的,如果中断了就会......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行政赔偿的责任的构成条件,是分为主体条件,行为条件,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的四个部分。只有符合这四个条件的,才能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第一个,主体条......


·担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担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酒驾加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处理?
      酒驾加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的出现都是有原因的,要么是因为酒后驾驶,要么是因为开车时不专心。但是法律之下没有任何理由逃避惩罚。如果......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