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是怎么样的?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判断区分
  
  
  1、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四个单独罪名之一。1997年刑法第293条将其规定为独立的犯罪行为和罪名,并列举了四类客观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2、两罪的对比和分析
  
  
  从上面引用的法条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之所以存在可能混淆的情况,就在于这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上有重合的地方。
  
  
  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毁坏财物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此行为也会给其它公民和国家带来很大的财产损失,因此 ,我国对于此罪的处罚上也是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条款,所以,他人的财物或者国家的财产我们应该要受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管辖法院是哪个?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管辖法院是哪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


·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
      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一、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约定,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借条有效期是几年 借条有效期多少时间
      借条有效期是几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


·概况
      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二、内容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


·强奸罪的刑罚是什么标准?
      强奸罪的刑罚是什么标准?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2、强......


·网络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时为公民参政议政提供
      网络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时为公民参政议政提供了途径,也对政府行政加强了监督。但是,一些人仗着“言论自由”,在网上对他人进行诽......


·借钱不还起诉后仍不还怎么办
      借钱不还起诉后仍不还怎么办,借钱不还起诉后仍不还相关注意事项在社会中打拼,难免会需要借钱与人或向别人借钱,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发生对方借钱不......


·一、交通事故后双方离开算逃逸吗?
      一、交通事故后双方离开算逃逸吗?交通事故后双方离开可能都属于逃逸行为,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才能确定,以下行为均可以定义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1......


·村级民事纠纷调解无效怎么办
      民事纠纷分为两大类内容,一种是人身关系内容,一种是财产关系内容,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与之抗衡。当然也会出现调解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案件怎么拘留?
      打架都这种行为,双方主体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这种责任的承担通常情况下都是治安处罚,治安处罚是由公安机关派出相应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调查之后......


·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怎么办?
      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怎么办?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可以自己辩护或者由司法机关指定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