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取保候审再批捕可以吗?

一、取保候审再批捕可以吗?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对于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活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离开取保地,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司法机关申请,在司法机关审查通过后才可以离开,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我国行政拘留7天可以探视吗
      行政拘留肯定是不会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有太长时间的限制的,但不管怎么样,父母子女等这些关系特别亲密的可能在当事人行政拘留了以后也是希望能够去探......


·对于公证遗嘱如何撤销的?
      对于公证遗嘱如何撤销的?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1、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方式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


·国家规定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是必须要放的,而且在放法定假日期间不得克扣员工的工资,并且工资都是照常发放的,除了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之外,还有一些......


·一、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房子吗?
      一、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房子吗?城里人是不可以农村买房子的,农村的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可以买卖的。1、集体土地,国家现行政策是不允许买卖的。在现......


·一、工伤达到几级才能享受待遇?
      一、工伤达到几级才能享受待遇?最高一级最低十级就可以享受该有的待遇;(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


·我国批捕阶段律师能阅卷吗
      我国批捕阶段律师能阅卷吗侦查阶段律师无权阅卷。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阅卷,现属于侦查阶段,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和了解案情。依修订......


·关押时间折抵刑期可以吗?
      关押时间折抵刑期可以吗?一、关押时间折抵刑期可以吗?可以折抵,但有一定的条件。看守所主要是用来关押未决犯(还未拿到生效判决的被告人、犯......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


·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
      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一、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


·羁押起诉阶段时间是多久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阶段羁押的期限依据不同的强制措施而定,如果是逮捕的,不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中华......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近几年,国家一直在为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而不断推出新政策,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有利于企业更好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