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房产遗嘱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吗?
都可以的,一般是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夫妻二人共有的房产,在对该该房产立遗嘱时可以夫妻二人立共同遗嘱将房产给谁继承。如果夫妻单方面立遗嘱处置房产,则只能处置一半的房产,遗嘱中属于遗嘱人的那部分房产按照遗嘱继承,另一半房产则要按照法定继承。即使立遗嘱时,夫妻二人都在场,如果认定不是共同遗嘱的,遗嘱人也只能处置一半的房产。
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一人或数人继承,但不得处分他人所有的财产。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准备材料:
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办理时长:
如果材料齐全,公证处会很快安排公证员办理,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顺利的话,1-2个小时就可以搞定。
收费标准:
遗嘱公证一般收费300-500元。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五)、口头遗嘱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还规定了公证、自书、代书3种形式;并规定,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作证。危机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一般是由老人所留下的遗物分配给儿女的财产所制定的一份文书,如果老人双方都还在,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必须要协商好,或者双方都一起进行订立,那么这样才不会影响家庭的和谐,所以,在处理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想全面,这样才能办理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业险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商业险交强险怎么赔偿?商业险交强险赔偿的方法: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一、房产抵押贷款利率的概念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
·企业重组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重组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企业的资产重组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事项的处理。但是很多人对于企业重组的相关知识不了解,那么企业重组管理办......
·入职多长时间辞退不用赔偿
入职多长时间辞退不用赔偿一、入职多长时间辞退不用赔偿除非是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不用赔偿,对于入职不足半年辞退的仍然赔偿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
·商业贿赂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规定是什么?
商业贿赂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规定是什么?在我们国家,如果存在着贿赂的话,那么有可能会构成刑法当中的贿赂相关犯罪,当然有一些情节比较轻微的,不......
·刑法中偷税漏税有时效规定吗
一、刑法中偷税漏税有时效规定吗?偷税漏税有时效规定,偷税罪的追诉期为5到10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丧失继承权吗?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丧失继承权吗?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
·行政不作为诉状范本中包含哪些基本内容
行政不作为诉状范本中包含哪些基本内容?(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行政起诉状。(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
·甘肃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您都知道,各地的......
·2023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
2023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一、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一)增值税(出让方):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