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十四种常见的犯罪方式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十四种常见的犯罪方式有哪些?(一)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将大额贷款分解成多个小额信誉贷款,由大额贷款客户收集小额信誉贷款客户信息,编造小额信誉贷款申请书、贷款调查报告,虚拟贷款资料,发放贷款。注:以农村信用社最为常见,因此,信用社信贷人员应当高度重视。(二)未依法对借款人身份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明知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发放冒名贷款。(三)明知用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未按规定对借款人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违反贷款发放流程,发放贷款。(四)在信贷受理、发放业务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担保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贷款手续,未对担保人身份进行调查核实,违规发放贷款。(五)未严格审查实抵押房产、土地、车辆权属、重复担保情况等资料,及未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资信情况开展实质调查的情况下,发放贷款。(六)未对借款人资产情况、运营情况、财务资料、股东变更情况进行严格核查,杜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授信报告,而发放贷款。(七)受单位领导安排或要求,不作贷前调查,违规审批发放,贷后对其贷款用途也不作检查,致使贷款逾期未收回。(八)在发放贷款之前没有对借款人贷款信息进行实地核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评估,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未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导致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九)在办理项目按揭贷款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在未审核贷款申请资料中收入证明真实性,违规出具贷款人信用报告,发放银行贷款,致使贷款逾期未收回。(十)违反国家及该行流动资金贷款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借款人虚构交易关系,伪造购货合同,虚构贷款用途,违规发放贷款。(十一)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收贷收息任务,通过以新贷还旧贷、以贷收息的方式为逾期还不上贷款本息的客户办理贷款,由贷款人本人在贷款凭证上签字、按手印,所贷款项不发放给贷款人本人,就是走个形式,终使贷款无法收回。(十二)在保理贷款业务中未严格调查核实卖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行业经验、过往贸易记录等、买卖双方之间的真实贸易往来情况及相关资料真实性;应收账款数额未达到保理贷款要求,伪造应收账款转让询证函,虚构应收账款数额,违规发放贷款。(十三)不认真审查借款人资格、贷款用途、还款能力,未入户调查,代替第二调查人签字,向虚假联保、编造贷款理由、改变贷款用途的借款户发放贷款,致使贷款逾期不能归还。(十四)对交易关系及背景不核实,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更改银行信贷系统内借款人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数额,虚增借款人授信额度,导致银行以承兑方式发放的贷款无法收回。二、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违规放贷的这种行为肯定会严重导致贷款管理制度的混乱,而且,对借款人如果不进行严谨的审查,就有可能会导致贷款无法收回,长此下去甚至会影响到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不过,本罪的犯罪主体都是正规贷款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就业培训还是很有必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会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会坐牢吗?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有可能会坐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


·轻微伤派出所抓人流程是怎样的受害人到当地派出所报
      轻微伤派出所抓人流程是怎样的受害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或者群众打电话举报,派出所在接受受害人的报案或者人民群众的举报之后,往往就会出警到现场进行......


·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所需材料
      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所需材料如今世界,随之计算机网络社会的建设,信息技术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编写创新软件日渐成为一种高收入的职业的同时,软件著......


·电子商务法关于代购的规定是什么?
      电子商务法关于代购的规定是什么1、必须进行登记,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


·主动离职要工资是合法的吗?
      主动离职要工资是合法的吗?合法的;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发放。若由此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


·液化气购销合同的范本怎么写?
      液化气购销合同的范本怎么写?一、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在平......


·一、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如果婚后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商业险无证驾驶赔付吗?
      商业险无证驾驶赔付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


·老人糊涂了怎么请律师立遗嘱?
      老人糊涂了怎么请律师立遗嘱?一、老人糊涂了怎么请律师立遗嘱?老人糊涂了是不能够请律师立遗嘱,首先确定老人是否丧失认知能力,丧失的不能订立遗......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自首处罚是怎样的,有自首情节如何处罚
      自首也可以叫做投案自首,这属于一种法定的量刑情节,分为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认定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减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