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老人的遗嘱一定要公证后才有效么自书遗嘱

老人的遗嘱一定要公证后才有效么自书遗嘱,不经公证,同样有效。立下遗嘱,即为生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被继承人去世时遗嘱生效。不公证同样有效。老人去世以后即生肖自书遗嘱不经公证同样有效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不必公证只要异议人不能举证证明该份自书遗嘱是在自书人非正常情况下(被强迫、威胁或思维不正常、不能准确表达自己意志等)所写,该份遗嘱就是有效的,并非不经公证的遗嘱一律无效。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时,遗嘱正式生效。继承人对遗嘱的异议,若无证据证明,不影响遗嘱的执行。自书遗嘱不经公证同样有效。律师代书遗嘱后见证!因具体情况不同。二、遗嘱公证管辖权应该归谁?遗嘱公证的公证机关原则上不存在什么管辖权的问题。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程序存在违法。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存在严重问题,可申请撤消公证遗嘱。不存在级别管辖但有地域管辖问题,如公证处确实存在程序问题,可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联系申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订立遗嘱并不是老人的专利,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都是可以订立遗嘱的,而如今年轻人事先订立遗嘱的情况也比较多。而对于老人的遗嘱,不见得就都是属于自书遗嘱或者代书遗嘱,也有可能是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甚至是公证遗嘱。其中只有订立最后一种遗嘱的时候,才会要求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抢注商标超过五年还能抢回来吗?
      抢注商标超过五年还能抢回来吗?抢注商标超过五年基本是不能抢回来的。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


·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绑架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看到这个问题,估计很多人都有点儿疑惑,甚至不理解。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对财产犯罪的范围作出了规定的,今天我们就带领您来深入......


·回迁房也是允许进行购买的,并且购买回迁房的流程
      回迁房也是允许进行购买的,并且购买回迁房的流程其实与购买商品房是差不多的,而我国法律中规定,一般在回迁房取得了产权之后,就可以上市交易。但此......


·没有分居证据怎么办
      众所周知,夫妻分居两年是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的,但是这种情况下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分居证据才行,但是如果夫妻分居后没有分居证据怎......


·支付代通知金是在我国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支付代通知金是在我国法律上怎样规定的?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在劳动合同履行过......


·招标程序违法行为及其处理规则是怎样的
      招标程序违法行为及其处理规则是怎样的?招标是具有法律特征的行为,鉴于此招标投标应作具体的要求和更加严格的限制,维持正常的秩序,保证其投标的公......


·国有企业自然人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企业自然人股东的区别是什么?一、国有企业自然人股东和单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不同。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


·安徽省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写?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施工公司在建造建筑工程的时候都会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十分谨慎
      施工公司在建造建筑工程的时候都会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十分谨慎,因为哪怕是工程的一个小小的质量问题也会导致最后的建筑不达标而出现危险,所以建造工程......


·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
      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国家虽然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但并没有限制其他省份制定具体的验收实施细则或着更高标准的验......


·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出于对土地利用的不同规划,有的时候需要对土地进行二次开发。这个时候就需要对土地的现有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每个地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