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开庭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文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开庭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文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民事裁定书(依职权移送管辖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裁定移送的,可以同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4.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
  
  
  (3)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
  
  
  2、移送管辖的例外:
  
  
  (1)无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必移送管辖,由受案法院继续审理。
  
  
  (2)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在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
  
  
  (3)根据管辖权恒定原则,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起诉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
  
  
  综合上面所说的,移送管辖是法院所拥有的权利,但移送管辖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而且在移送的时候必须要制定一份移送管辖的文书,写明案件的整个实事情况,这样才能得到该管辖法院的认可,从而进行接受此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处罚终止情形?
      行政处罚终止情形有哪些要求行政案件是我国国家在治理社会和管理社会进行的相应处罚的一种手段,相关的行政处罚是为了加强社会的合法秩序。我国的行......


·浅析断水断电逼迫拆迁违法
      浅析断水断电逼迫拆迁违法有的被拆迁人可能因为无法接受政府给出的拆迁赔偿数额,因此就不愿意拆迁。此时,有的执法机构就会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来进行......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


·目前我们可以发现愈来愈多的住宅小区建立起来了,很多的住宅小区
      目前我们可以发现愈来愈多的住宅小区建立起来了,很多的住宅小区都是通过改建原来的住房而建立的,所以这就产生了很多的回迁房。那么回迁房的购房程序......


·有前科再犯能判缓刑吗
      如果是服完刑五年内再犯罪的属于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能不能再判缓刑还得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决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


·劳动仲裁申诉书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劳动合同权利被侵犯之日算至以后的六十日(不含因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


·投保交强险要注意哪些问题
      投保交强险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2、投保人投......


·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流程
      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流程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方面发生表更,就被称为法人变更。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法人......


·非法集资行为是什么意思?
      非法集资的活动是违法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是犯了非法集资罪的,这项罪名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但是许多人对于非法集资的行为不了解是很......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车辆租赁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车辆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


·个人隐瞒疫情如何处理?
      个人隐瞒疫情如何处理?从疫情严重区域返乡和与此类人员有无防护密切接触的个人、单位不如实报告或隐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拒不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