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人伤个人需要赔款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个人需要赔款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二、司法解释
  
  
  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现已废止)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是在机动车之间,也可能是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前者的情况下,一般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责任的部分才根据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一般也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对于超出责任的部门一般有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肯定面临赔偿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人伤赔偿的标准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伤残情况来认定,涉及到伤残的还需要到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有关赔偿的金额可以根据车辆保险的额度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界定要件有哪些?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界定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观要件、主体要件;1、客体要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利用......


·二手房交易卖方要交哪些税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税,这是买卖双方都知道的。但是具体到要交什么税,就有很多人有疑惑了。此时买卖双方的地位不同,那么实际需要交纳的税费就是不同的......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是什么?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是什么?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06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
      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和材料: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2、二代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一、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个人婚前财产是可以遗嘱继承处理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工伤认定递交材料都有哪些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而此时也要清楚法律规定哪些人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当然提出认定的时间也是比......


·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是否需要赔偿?
      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是否需要赔偿?一、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是否需要赔偿?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是需要赔偿的,其实这就......


·图书购销合同范本内容
      图书购销合同范本内容图书购销合同甲方(订购方):乙方(供应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


·公司倒闭股东有什么责任
      要看实际情况,如果股东有如下情况则需要承担责任: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


·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刑九修正案实施会被一起追责吗?
      一、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刑九修正案实施会被一起追责吗?是会被一起追责的;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追究刑事责......


·注册资本变更后银行要变更吗?
      注册资本变更后银行要变更吗?一、注册资本变更后银行要变更吗?注册资金变更需要到银行变更资金,注册资金变更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变更验资报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