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要过户费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要过户费吗?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需要缴纳过户费的,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税类: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2)费用类:登记费80.00元;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工本费20.00元。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时,在地区上会有差别,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可见,需要办理不动产过户的情况下才要交过户费,但财产分割不等于只需要过户房产,例如在银行转账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免费的。不过,如果想要知道准确的过户费就无法提供了,因为过户机动车和过户房产的这件事情,都要取决于不动产的实际情况收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欠款不还起诉要怎么做 如何起诉追讨欠款
      有这样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不要轻易借钱给朋友,轻易借钱给朋友不仅可能失去这些财物,有时也会失去这些朋友。其实此话不无道理,这反映出了民间借贷的......


·地铁拆迁城中村的拆迁补偿可以参考城市房屋吗?
      一、地铁拆迁城中村的拆迁补偿可以参考城市房屋吗?  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公司法人需要报个税吗?
      公司法人需要报个税吗?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个人所得税是经常接触到的一种税收。个人所得税即根据个人收入多少所征收的税......


·移送管辖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移送管辖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移送管辖律师的法律规定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进行一定的管理,比如说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这样一种案件,而且受理的......


·侄子怎样继承叔叔的财产
      侄子可以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叔叔的财产。但侄子并不是叔叔的法定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


·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


·分公司与员工签劳动合同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吗
      分公司与员工签劳动合同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吗?分公司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不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分公司虽然没有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


·陕西修路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是多少?
      陕西修路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是多少?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


·高速公路超速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高速公路超速罚款标准是怎样的一、高速公路超速罚款标准是怎样的目前一般来说,高速或国道上超速10%以下是处以警告,不扣分和罚款的,不需要去接受......


·开车撞死人全责赔了钱还用坐牢吗
      要坐牢,民事赔偿并不意味着免除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量刑如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一、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脑溢血属于疾病,不能认定工伤。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