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当然也具有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利的内容之一,但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所以,一般来讲,注册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二、注册资金未到位股权怎么转让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三、股权转让的细节问题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1、股权转让形式:(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注册资金在认缴完之前也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转让之前必须要提交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并且只要并并非是无偿转让,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以有限购买股份。不管转让注册资金双方的身份如何,在转让之后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导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导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往往会选择办理离婚,那么有孩子的家庭则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可是如......


·一、关于老人赡养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
      一、关于老人赡养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首先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继承人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依照......


·劳教场所实现“四防”安全无事故,“四防”是指什么?
      四防”是指:防逃跑、防非正常死亡、防所内发案、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债券,相信您都有所耳闻,可转换债券可能就比较陌生了。可转换债券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发生变化,同样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可以根......


·重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社会的发展比较飞速,网络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强大。近几年随着网络的对各个地方征地、拆迁的曝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了征地与拆迁事件。重庆的网友......


·期货委托合同
      委托书    兹委托金马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


·买房首付什么时候交,如果不够怎么办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买房,而不是自己去盖房子。不过买房子的时候不需要全额付款,只需要支付首付好了。那买房的时候首付要什么时候交呢?以下是为您分......


·离婚要怎么分财产怎么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
      离婚要怎么分财产怎么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一、离婚要怎么分财产怎么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一)离婚要怎么分财产离婚时需要男女双方平等协商分割财产......


·法院可直接执行借条中债务人的财产吗
      法院可直接执行借条中债务人的财产吗一、法院可直接执行借条中债务人的财产吗?不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


·如何获得私募基金管理资格
      如何获得私募基金管理资格中国证监会在2015年曾明确表示,证监会对各类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不设准入门槛,由其在自主设立后向基金业协会进行事后登记备......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会受到什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会受到什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