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吗?

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吗?
  
  一、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吗?
  
  股东退股收入需要交税。
  
  1、未分配利润如是税前利润,需要交纳所得税后才能作再投资。
  
  2、股东退股,如果股东是自然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建议向市地税局咨询。
  
  3、如果股东是法人。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按照退股金额作投资收益。
  
  《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股东退股的手续怎么办理?
  
  第一步:到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之前开股票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即在哪里开的股票账户就必须在哪里注销股票账户,无法到其他券商办理,也无法在开股票账户的券商的其他营业部办理,)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
  
  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四步: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之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退股
  
  1、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优先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规定较公司法更加细化,则按照公司章程来转移股权。
  
  2、股东申请退股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退股的,此时由于其会有经济收入,接受股份转让的一方也可以获得公司的分红权利,故此在退股手续办理完之后,买卖股份的双方都是需要到指定的机构办理纳税手续的,若是股东不纳税,可能会构成偷税或者是漏税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还用出抚养费吗?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以及抚养费问题一直是社会争论的焦点。出于道义人们总认为男方应该支付更多的费用。那么,关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还用出抚养费吗?......


·非法经营销售假药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销售假药的规定是什么?非法经营销售假药的规定是销售假药罪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


·离婚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离婚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工资报酬应该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时就确定了,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按时支付工资,可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引发......


·经济纠纷打官司流程
      经济纠纷打官司流程一、经济纠纷打官司流程1、起诉和受理;这是经济诉讼的首要程序,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将根据起诉书的情况来决......


·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包括解答法律咨询、草拟、审核与修改各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文件,谈判(调处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以相对优......


·上海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上海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拒付抚养费被拘外还会承担什么后果?
      孩子在十八岁以前,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谁都不能例外。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离婚之后,没有和孩子生活的一方原本应......


·一、判了五年假释人员需要监管几年才能出来?
      一、判了五年假释人员需要监管几年才能出来?判了五年假释人员需要两年半以上;?①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来的一半,所以,十年有......


·有买卖就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商品假冒伪劣的风险、商品
      有买卖就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商品假冒伪劣的风险、商品灭失的风险等等。购房者在买房时同样会遇到购房风险,具体来讲,购房可能遇到的风险都......


·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
      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聘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应该是一种要约。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