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持刀抢劫从犯不知情怎么处罚


  一、持刀抢劫从犯不知情怎么处罚
  
  
  持刀抢劫也属于一般的抢劫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定罪量刑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是否未成年人、是否残疾人、数额多少、起到的具体作用等等。如无上述特殊情况,抢劫罪的从犯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抢劫罪从犯判决怎么判
  
  
  1、抢劫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抢劫罪从犯判决
  
  
  量刑要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抢劫是属于刑事案件,情节不管严重不严重都会进行判有期徒刑,具体判多少年跟情节有直接关系,从犯一般会减轻或者是免除判刑。抢劫罪在服刑期间如果做出重大的贡献或者是认错态度良好,可以减刑,不过抢劫罪一般是部适合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多元化的,我们在对土地拥有使用权以后,可
      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多元化的,我们在对土地拥有使用权以后,可能会将土地租赁出去。在我们出租或者租借别人的土地时,应当签订相关的合同,对土地的......


·疫情期间买到假口罩该如何办
      发现质量不佳的口罩或者是假口罩的均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如果销售的口罩不属于医用卫生材料,质量不合格仍可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生产、销售伪......


·区别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怎样的
      区别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怎样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


·电信诈骗二十九万要判多少年?
      团伙电信诈骗二十万要判几年?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我国怎么转让公司法人
      在我国怎么转让公司法人在我国转让公司法人需要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同时需要到税......


·监理可以劳务派遣吗
      不可以,劳务派遣是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给交社保和发放工资,监理人员的证书是要在企业,要企业交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


·高速上车坏了可以停车检修吗
      高速上车坏了可以停车检修吗虽然在高速路上行驶有很多的便利,但由于出口之间相距甚远,因此要是车辆出现了情况,如坏了,无法继续行驶的话,此时没办......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法律中的解释以及对于结果的处罚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表现为:二者的犯罪动机有所不同;根......


·一、交通事故股骨头更换评残等级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股骨头更换评残等级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股骨头更换评残等级是十级,工伤造成股骨头置换,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


·刑诉法八十八条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司法实践中的案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人民检察院是否户提起诉讼,可以将案件划分为公诉案件以及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


·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处置协议是否有效
      一、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处置协议是否有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