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唯一股东的决议如何写?

唯一股东的决议如何写?
  
  一、唯一股东的决议如何写?
  
  ××××××有限公司××××年度第×次
  
  (临时)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第次×(临时)股东会于××××年××月××日在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等人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先生主持。
  
  会议就公司 事宜以 (举手表决、投票等)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1、
  
  2、
  
  3、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说明: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由于一人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不需要召开相关的股东大会,因为股东只有一人。只需有一人股东批准即可。在决议案写出是否进行批准,如果批准之后还需要将股东进行签名,然后交予工商部门进行相关的备案。备案之后决议就在公司产生有效决议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的权利,故而不会受到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影响的。就实际情况来说,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通过协议的方式是最......


·要约收购可以拒绝吗
      可以拒绝,但是当满足下条件后,可以进行强制收购。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


·建筑合同违约赔偿金如何计算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
      建筑合同违约赔偿金如何计算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


·信用卡诈骗数额是累计的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相信您对于信用卡诈骗这个短语已经不陌生了,相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都能够听到或者在网上看到这一类的新闻报道,根据国家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是怎样的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


·有借条但是对方不承认借钱应该怎么办
      有借条但是对方不承认借钱应该怎么办一、有借条但是对方不承认借钱应该怎么办只要借条上有借钱人的亲笔签字盖章或者手印,那他就抵赖不了,直接拿......


·关于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


·一、离婚案件未主张财产分割可以判决离婚吗?
      一、离婚案件未主张财产分割可以判决离婚吗?可以判决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


·新房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
      新房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受到很多人的关注。但由于房屋质量问题频发,验房这道程序变得更不容忽视,业主们更应该了解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途径......


·被动物咬伤应向谁寻求赔偿?
      被动物咬伤应向谁寻求赔偿?现在饲养动物的现象非常多,有的养狗,还有的养猫,甚至有养蛇的。但是这些动物很可能发生咬人的情况,被咬了一定要及时......


·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理?
      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理?1、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的处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