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离婚时家庭财产分割三分之二给女方是否可行

对于离婚时家庭财产分割三分之二给女方是否可行
  
  离婚时家庭财产分割三分之二给女方是可行。根据《物权法》第99条的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三、离婚财产是怎样分割的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我国关于财产的分割都是有详细的解释说明,在保障利益的同时,还能对受害者进行简单的维权处理,因此值得我们学习相关的知识。生活中遇到的事件,与我们的制度也是有一定的联系,我们只需要做好自身本分的事件就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办理房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房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


·私募基金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私募基金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现在投资的趋势直线上升,各式各样的投资项目让人眼花缭乱。投资私募基金的人也很多。其实作为自然人投资私募基金......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管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管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之后交给任意一方来管理。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


·土地使用权经营年限是怎样划分的?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拥有完整产权的两个证书。土地使用权经营年限的划分有四十年、五十年、七十年之分。住宅用地是七十年限,工业应用土地是五十年限......


·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婚姻法》第21条规定:“
      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


·关于仲裁裁决执行规定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仲裁裁决执行规定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关于仲裁裁决执行规定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


·去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才能申请?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广大劳务工人投身于基础建设,在这其中有不少工人受到意外事故的伤害,当他们一面忍受身体的痛苦,另一方面也要承受家庭的经济......


·济南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从业证书暂存管理办法
      济南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从业证书暂存管理办法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到很多专业人员,加强这些人员的管理对保障项目建设非常重要,济南市为了规范招投标市场......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一般有单位解除、双方协商、劳动者提出解除这几种。单位解除关系的情况包括员工造成损害即时解除,员工无法工作提前通知解除和破产......


·广州抢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说起抢夺罪,您应该都不会感到陌生。但实践中,一定要注意区分抢夺罪与抢劫罪,这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其中对抢劫罪的处罚要重一些。如果行为人在广州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